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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敲诈勒索案中的从犯情节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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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60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梦月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76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北仲宣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620171140229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571111812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实务经验丰富,耐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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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敲诈勒索刑事案件,被告人黄某某被指控犯罪。李梦月律师提出黄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的辩护意见。虽法院未采纳从犯意见,但认可其如实供述及退赔情节可从轻处罚,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碰瓷敲诈勒索案中的从犯情节辩护

2019年,保康县人民法公开审理黄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车辆照片、被害人陈述等诸多证据,指控黄某某伙同他人以“碰瓷”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此时,坐在辩护席上的李梦月律师神情专注,准备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这起案件中,争议焦点在于黄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公诉机关认为其构成敲诈勒索罪且为主犯。李梦月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法学本科学历,就职于湖北仲宣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

接案后,李梦月详细查阅了案件卷宗,包括车辆照片、归案经过、现场勘查笔录等大量书证。她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试图从中找出黄某某在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的线索。在分析证据过程中,她逐页核对相关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在庭审辩护时,李梦月提出黄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然而,法院认为该辩护意见无证据证实,未予采纳。不过,法院认可黄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黄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退缴赃款5600元返还给被害人。

在另一起案件中,李梦月在接到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后,第一时间收集双方当事人财产证明、聊天记录等证据,对这些证据进行分类整理,为后续的庭审做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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