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马X的劳动仲裁申请时,公司管理层深知这场官司的严峻性,也意识到自己正陷入一场棘手的法律纠纷之中。
马X于2022年6月入职浙江甲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工作。2025年5月,公司因项目需要,通知马X从嘉兴南湖区调整至桐乡某某项目工作,工作内容仍为消防维保,还提供免费住宿及每月1000元补贴。然而,马X拒绝调岗,公司多次通知其到新岗位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但马X连续7天未到新岗位,仅在原工作地点打卡却未实际提供劳动。随后,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以连续旷工7天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与马X的劳动关系。马X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多项费用,共计近4.7万元。公司面临着巨大的赔偿风险,管理层陷入了极度的焦虑和绝望之中。
在这关键时刻,公司委托了俞国锋律师和商律师代理此案。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2个年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深耕于民商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他还曾于2016年8月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15个月的挂职经历让他对律师工作有了重新认识,也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俞国锋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围绕“调岗合理性”及“旷工事实”两大核心展开抗辩。凭借超过500起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调岗的合理性是关键因素之一。他指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外勤,公司因项目需要调整工作地点至同市范围桐乡,工作内容完全相同,且提供免费住宿及补贴,通勤距离未发生重大变化,属于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马X拒绝服从,不具有正当理由。
在证明马X严重违纪方面,曾经在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挂职的经历让俞国锋知道,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他提交了经民主程序制定、马X签字确认的《员工手册》,其中明确规定“连续旷工2天或一个月内旷工3天以上为严重违纪”。公司已数次微信通知马X到新岗位报到并明确告知不到视为旷工,马X连续7天未到岗,虽在原地点打卡但未实际工作,已构成旷工。
针对马X的各项请求,俞国锋律师逐一进行驳斥。针对工资请求,他指出公司已支付5月4日至11日工资,5月12日后马X未提供劳动且构成旷工,无权主张工资;针对赔偿金,主张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无需支付;针对加班工资和年休假,认可合理部分,但主张依法计算。
最终,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调岗属合理行使用工管理权,马X构成严重违纪,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及旷工期间工资。仲裁裁决公司支付马X加班工资552元、未休年休假工资551.72元,驳回马X其他全部仲裁请求。
俞国锋律师始终秉持“当事人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不仅帮助公司大幅降低了用工损失,也充分体现了他在劳动争议应诉方面的专业能力。他曾获得“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是对他过去奋斗付出的肯定,也激励着他不断前进,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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