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XX看着年幼的女儿,想到和刘某某就孩子抚养问题的争执,她感到无比绝望。她深知,这场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女儿的未来可能会受到极大影响。王XX与刘某某于20xx年相识并同居生活,20xx年x月生育了非婚生女刘某。之后,双方在子女抚养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矛盾不断激化。为了维护自身及未成年女儿的合法权益,王XX决定寻求法律帮助。
在这个关键时刻,王XX找到了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强律师。王永强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704201810020851,服务地区主要是山东-枣庄滕州市。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余件,在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诉讼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婚姻家庭诉讼领域,他承办案件达200余件,主要集中在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等核心家事案件。
王永强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王XX开展全面细致的沟通。凭借多年承办婚姻家庭案件的经验,他完整梳理了案件全流程事实,精准把握了王XX的核心诉求。同时,他以最大化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核心原则,制定了“诉讼维权为基础、调解化解为优先”的办案方案。
在办案过程中,王永强律师全面固定了双方同居生活记录、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王XX长期实际照顾子女生活起居、具备稳定居住条件与抚养能力等核心证据。曾经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这些证据对于案件维权至关重要,为案件维权筑牢了事实与法律基础。
20xx年x月,案件由法院立案受理,法院依法启动庭前调解程序。王永强律师全程陪同王XX参与市人民法院诉非调解中心主持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探望权行使等核心争议焦点,王永强律师与对方开展了多轮专业、理性的沟通协商。他既坚定维护王XX的合法诉求,明确举证说明由王XX直接抚养子女更符合未成年人的成长利益,也充分兼顾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妥善平衡双方权利义务。
最终,王永强律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市人民法院依法出具(20xx)鲁xxxx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具体内容为:王XX与刘某某的非婚生女刘某由王XX直接抚养;刘某某自20XX年9月起,于每月10日前支付刘某抚养费1000元,直至刘某年满十八周岁止;本案诉讼费用由孙XX承担。
王永强律师始终秉持着“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不仅完整实现了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为未成年子女的稳定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双方矛盾对立对子女成长的负面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