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审审理阶段,败诉法律事务详情
许仙凤律师曾代理贺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信用卡诈骗罪一案。2017年8月以来,贺某与李某建立“焊烙铁技术交流群”QQ群,发布改装、出售可获取持卡人银行卡密码、卡号等信息的POS机和模块等信息,通过淘宝店铺销售相关设备,贺某负责发货和收取配件,李某负责网络教授改装方法。公诉机关指控贺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信用卡诈骗罪。法院审理后认为,贺某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等活动的通讯群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问题出在哪里
结案后,许仙凤律师重新整理材料时发现,在庭审中提交的部分证据,如贺某发货记录和购买配件的单据,虽然能够证明贺某参与了相关活动,但未能充分证明这些活动与信用卡诈骗犯罪之间的直接关联性。法院在裁定中也指出,部分证据关联性不足,不能有力支持贺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律师在准备证据时,过于注重证据的存在,而忽略了证据与指控罪名之间的紧密联是,导致部分证据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调整后的做法
鉴于此,许仙凤律师在后续同类法律事务的处理中,增加了证据关联性核查步骤。在收集证据后,会对每一份证据进行详细分析,明确其与法律事务指控罪名之间的关联程度。对于关联性不强的证据,会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或寻找其他证据进行佐证,确保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力支持指控或辩护观点。同时,在庭审前,会再次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梳理,向法官清晰阐述证据与法律事务的关联,提高证据的采信度。
后续案例印证
在之后代理的郝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许仙凤律师运用了新的证据审查方法。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对郝某参与诈骗活动的各个环节证据进行了详细分析,确保每一份证据都与诈骗罪名紧密相关。例如,对于郝某与客户商谈的记录、培训销售人员的资料等证据,不仅证明了郝某参与了公司的运营,还通过进一步调查和分析,证明了这些行为与诈骗行为之间的直接关联。在庭审中,许仙凤律师清晰地向法官阐述了证据的关联性,使得法院能够准确认定郝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最终,郝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期间,缓刑四年期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增加证据关联性核查步骤,有效避免了类似前案中证据关联性不足的问题,提高了法律事务的辩护质量。
许仙凤律师毕业从西北政法院校,获得法律研究生学历,执业超过11年期间,是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备企业合规师、家族信托构架师等专业能力证书,还获得过河东区优秀律师的荣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1500件,在刑事和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此次对证据审查步骤的调整,体现了其不断改进和提升业务能力的态度,也为委托人提供了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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