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痛点:单一辩护难获最优结果
庞世伟律师从2016年执业以来,已承办百余件刑事、民商事法律事务。在早期刑事辩护中,他发现很多律师习惯采用单一的无罪辩护策略,但在证据较为清晰的法律事务里,这种方式很难为委托人争取到最优结果。比如一些法律事务明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律师却一味坚持无罪辩护,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可能让委托人错过从轻处罚的机会。庞世伟意识到,需要根据法律事务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辩护策略,于是逐渐形成了多维度量刑辩护的方法。
多维度量刑辩护策略的尝试
为了打破单一辩护的局限,庞世伟开始尝试多维度量刑辩护。他不再局限于无罪或有罪的简单判断,而是从多个角度挖掘对委托人有利的情节。在一些法律事务中,他尝试从犯罪未遂、从犯认定、退赃、认罪认罚等方面进行辩护。例如在一些经济犯罪法律事务中,他通过仔细梳理证据,发现部分委托人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便以此为突破口,为委托人争取从轻处罚。但在初期,这些尝试并不都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有些情节在法庭上的认可度不高,庞世伟不断总结经验,调整辩护方式。
固定的多维度量刑辩护步骤
经过多年实践,庞世伟固定了一套多维度量刑辩护步骤。首先,精准分析犯罪形态,判断是否存在犯罪未遂等情况,为减轻处罚寻找法律依据。例如在走私法律事务中,如果货物尚未出境即被查扣,就可以主张犯罪未遂。其次,梳理委托人在犯罪链条中的地位和作用,争取认定为从犯,降低量刑基准。再次,指导委托人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展示悔罪态度,为从轻处罚创造条件。最后,引导委托人从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最新案例检验策略有效性
2024年4月,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案中,被告人鲁某某受他人雇佣参与走私。涉案货物在装船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共计715余吨,其中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资687.3吨。公诉机关认为鲁某某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情节严重,但鉴于其从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庞世伟作为鲁某某的辩护人,按照多维度量刑辩护步骤展开工作。他提出本案是犯罪未遂,由于为涉案货物未实际运出境外;鲁某某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鲁某某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案发后退还50万元预付运费,并在审理中退缴20万元;鲁某某从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签署具结书;鲁某某无犯罪前科,是初犯、偶犯。
法院最终全面采纳了庞世伟的辩护意见,认定全案是犯罪未遂,鲁某某为从犯,结合其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无前科等情节,判处鲁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期间,并处罚金十万元。这一结果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一致,成功使鲁某某免于实刑羁押,体现了多维度量刑辩护策略的有效性。此后,庞世伟在多起刑事法律事务中都沿用这一策略,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裁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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