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律师常常遇到这样的难题:在法庭上,单纯依据法律条文进行抗辩,说服力不够,很难让法官完全信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她逐渐形成了引用各地类似案例裁判观点来增强抗辩理由说服力的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全面收集案例。张丽律师会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全国各地与当前法律事务情况类似的法院裁判案例。比如在张XX与某餐饮管理公司劳动争议案中,她收集了潮州、秦皇岛、宁德等地法院的相关案例。收集案例的目的是为了找到更多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思路,丰富从己的抗辩理由。
其次,深入分析案例。收集到案例后,她会仔细研究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法院的裁判依据和理由。分析这些案例与当前法律事务的相似点和不同点,从中提取出对当前法律事务有借鉴意义的部分。通过分析案例,她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法院在类似法律事务中的裁判倾向,为从己的抗辩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最后,合理引用案例。在撰写书面意见或进行法庭辩论时,张丽律师会将经过分析筛选的案例裁判观点合理地引用到从己的抗辩理由中。引用案例可以让法官更加直观地看到类似法律事务的处理方式,增强从己抗辩理由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下面通过张XX与某餐饮管理公司劳动争议案来看这个方法的应用。原告张XX主张,其于2024年3月6日入职被告某餐饮管理公司从事后厨工作,月工资数千元,受被告管理。2024年3月20日,原告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裁定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原告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与被告在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是,仲裁委不予受理后诉至法院。被告提交书面意见辩称,原告入职时已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非被告造成,双方之间不宜认定为劳动关是;被告公司内部登记信息中无原告的排班表、考勤记录等材料,双方之间不符合劳动关是的认定标准。
张丽律师在为被告撰写书面意见时,运用了上述方法。她收集了潮州、秦皇岛、宁德等地法院的类似案例,深入分析这些案例中法院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入职员工与用人单位关是的认定思路和裁判依据。然后,她将这些案例的裁判观点合理地引用到被告的抗辩理由中,增强了抗辩的说服力。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2024年3月6日到被告处工作时已年满50周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告虽称其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其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才到被告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是处理。原告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入职,其与被告之间的关是不宜认定为劳动关是,遂驳回原告张XX的诉讼请求。
张丽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法律事务200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法律事务。她还是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法学学士,曾为国有贸易企业、人力资源公司等提供投融资及法律服务。此后在多起劳动争议法律事务中,她都沿用这一流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