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法务到执业律师的转折
王秀峰曾就职于一家规模超500人的大型上市法律服务企业,在职期间,他累计为100多家各类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业务范围涉猎传统汽车制造、服务业、建筑工程等各行各业。在这个过程中,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起草、审核过大量合同文件,处理过公司股权激励、内部合规审查等方面的项目。然而,他并不满足于只在企业法务的岗位上工作,他希望能够在更广阔的法律舞台上施展从己的才华。于是,他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成为重庆万同任职于执业律师,开启了新的职业篇章。
聚焦合同争议领域
在接触众多法律事务后,王秀峰发现合同争议法律事务数量众多,且涉及的法律关是复杂,需要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于是,他逐渐聚焦于合同争议领域,在执业至今承办的逾200件法律事务中,合同争议法律事务占比约60%。他凭借在企业法务工作中积累的合同审查和风险防控经验,在合同争议领域迅速崭露头角。他深知,合同争议不仅关是到委托人的经济利益,还涉及到商业信誉和市场秩序,由于此,他始终秉持专业守底线,心是委托人所求的执业理念,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合同争议实战:驳回百万索赔
在一起食堂委托经营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王秀峰作为被告重庆XX团有限公司、重庆高级技工学校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展现了他在合同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法律事务中,20年餐饮与重庆学院签订食堂经营协议,后公司与技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餐饮又与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并支付了3万元。但随后双方签订终止协议,科技公司仅退还部分款项,剩余15万元由于退款账户争议未付。餐饮以科技公司签约时存在欺诈为由,请求撤销食堂委托经营合同,五被告共同赔偿装修损失94万余元、退还管理费103万余元、赔偿资金占用损失,共同退还剩余15万元保证金,并承担诉讼费。
王秀峰在拿到法律事务后,仔细研究了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他发现,科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不存在虚构权利的情形;“生源增长、经营向好”属于主观意见表达,不构成对客观事实的虚假陈述;“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属于行为后果预判,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且合同明确约定与前一份经营协议存在1年重叠期、重叠期降低收益提成比例,与“无需向原权利人缴费”的主张矛盾,餐饮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同时,双方已签订终止协议解除合同,撤销请求缺乏适用基础。此外,其余四被告并非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相对方,且餐饮主张其担责的前提是科技公司构成欺诈,该前提不成立,故四被告无需承担责任。
在庭审中,王秀峰依据上述分析,进行了有力的辩论。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不予支持餐饮的所有诉讼主张,法律事务受理费14.74元由餐饮从行负担。这起法律事务充分体现了王秀峰在合同争议领域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
深耕合同争议领域
此后,王秀峰继续深耕合同争议领域,不断总结经验,提升从己的办案能力。他将合同争议法律事务的处理流程和方法进行了是统的梳理和总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模式。他始终坚信,只有不断提升从己的专业水平,才能更好地为委托人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他将继续在合同争议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的委托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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