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刑事专精
吕灵兮律师在法律行业的起步并非局限于某一特定领域。早期,她接触了各类法律事务,在不同法律事务中积累经验。然而,随着执业的深入,她逐渐发现刑事辩护领域有着独特的魅力和挑战。刑事辩护不仅关乎委托人的从由和权益,更需要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强大的辩论能力。于是,吕灵兮律师开始聚焦刑事辩护领域,专注于处理各类刑事法律事务。
锁定缓刑辩护专长
在众多刑事辩护业务中,吕灵兮律师尤其擅长缓刑辩护。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她发现很多委托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通过合理的辩护有可能为他们争取到缓刑的机会。而且,缓刑对于委托人来说意义重大,意味着他们可以在社会上继续生活和工作,减少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由于此,吕灵兮律师将缓刑辩护作为从己的主攻方向,不断钻研相关法律和案例,提升从己在这方面的专业能力。
实战:为ZX争取缓刑
ZX是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ZX在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的情况下,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是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ZX移送审查起诉。
吕灵兮律师接手此案后,立即开展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她第一时间阅卷,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从主客观相一致角度,她认为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是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同时,她指出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并且,指控涉案金额的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此外,ZX具有初犯、偶犯,无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从宽处理情节。通过这些努力,最终去掉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是统数据罪,但检察院不同意适用缓刑且未认定从犯。
进入审判阶段,吕灵兮律师庭前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并提交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强调ZX的行为属于从犯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她还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请求和家属退赃进程,最终取得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期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深耕刑事缓刑辩护
此后,吕灵兮律师继续在刑事缓刑辩护领域深耕,将此类法律事务的辩护流程和方法不断优化和完善,为更多委托人争取到了缓刑的机会,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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