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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招过来但是店不做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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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074人看过
导读:若招人后店不做了,从法律角度涉及劳动法律关系。已签劳动合同,属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协商变更,如安排到其他门店;协商不成,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付一个月工资可解约,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未签但有事实劳动关系,除上述处理,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需付双倍工资。建议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把人招过来但是店不做了怎么办

一、把人招过来但是店不做了怎么办

若把人招过来后店不做了,从法律角度可能涉及劳动法律关系。已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安排到其他门店等。若协商不成,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除上述处理方式外,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建议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协商,妥善解决问题,避免劳动纠纷

二、招来人后店不做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招来人后店不做了是否担责需分情况。若已与招来的人签订劳动合同,店不做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按《劳动合同法》,单位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若未提前通知也不支付补偿,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若只是达成用工意向,未签合同,一般不涉及劳动合同法上责任,但可能因构成缔约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招人后停业是否要承担相应法律赔偿

招人后停业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赔偿。若已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因用人单位原因停业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仅发出录用通知,劳动者基于信赖放弃其他机会,招聘单位却停业不录用,可能构成缔约过失,须赔偿劳动者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当我们探讨若把人招过来后店不做了从法律角度的处理方式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需要为员工办理社保减员等手续,以及手续办理的时间节点和流程。而且,若员工对解除合同或补偿方案不满意,可能会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在应对仲裁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如果您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了具体的法律难题,或者对劳动法律关系的处理还有其他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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