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律师常常会遇到被告提出各种复杂抗辩的情况,这给法律事务的审理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为了更好地应对此类问题,黄艳律师形成了一套厘清债务加入性质的方法。
第一步,明确法律特征。黄艳律师会结合被告出具借条、主动还款并注明欠款余额等行为,判断是否符合“债务加入”的法律特征。由于为“债务加入”不需要原债务人同意,这与“债务转移”有明显区别。这样做能为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债权债务关是提供法律依据。第二步,梳理完整证据。黄艳律师会整理借条、银行及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借条数额的合理性,同时结合被告后续主动还款的行为,驳斥其不合理的抗辩理由,形成完整证据链。第三步,精准回应争议。针对被告提出的借贷关是不成立、债务转移无效、受胁迫诱导等多项抗辩,黄艳律师会逐一回应,明确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出具借条的法律后果,其后续行为也与不合理主张相悖,有力支撑原告的诉讼主张。
在孙某1与被告的民间借贷争议法律事务中,原告孙某1与案外人魏某、孙某2存在民间借贷关是,二人借款28万元未按期清偿。被告作为债务加入人出具30万元借条,含原借款本金及结算利息,之后陆续还款约14.3万元,尚欠约15.7万元未支付。孙某1催要无果后委托黄艳律师起诉。庭审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主张从己并非原始借款人,与孙某1不存在真实借贷关是;认为案涉借条属于债务转移,未经原债务人同意应属无效;还称出具借条是受孙某1胁迫、诱导,并非真实意思表示,请求驳回孙某1所有诉讼主张。
黄艳律师按照既定方法操作。首先,结合被告出具借条并主动还款的行为,向法院阐述本案符合“债务加入”的法律特征,并非“债务转移”,无需原债务人同意。其次,整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30万元借条是对原有28万元债务本息的结算,数额合理,并非虚增债务,同时结合被告多次主动还款的行为,驳斥其“受胁迫、诱导”的抗辩理由。最后,针对被告的各项抗辩逐一回应,强调被告应知晓出具借条的法律后果,其后续行为与抗辩主张相悖。
最终,法院采纳了黄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裁定:被告于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剩余借款约15.7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法律事务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此后,黄艳律师在处理多起都沿用了这一流程,帮助众多委托人维护了合法债权。黄艳律师毕业从中国政法院校,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素养。她执业多年期间,兼具律所办案经验与国企法务从业经历,是深耕法律实务的实战派专业律师。在其执业过程中,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1000件,能精准应对个人及企业的各类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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