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争议法律事务中,借贷关是复杂,存在诸多易被忽略的风险点。风险点在于,委托人可能会隐瞒部分借款及担保事实,以片面的借款金额为基数主张权利,同时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也容易出现问题,影响法律事务的事实认定。
回溯败诉法律事务
这一风险点在原告A、B与被告C的不当得利争议案中暴露出来。原告A、B诉称,2024年3月至7月,原告A由于投资项目向被告C借款3次,合计820万元,借款期限1个月,月利率0.1%,应付利息8200元。原告主张已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及现金方式向被告C还款2020.84万元,超付1200.02万元,认为该超付款项构成不当得利,诉请被告C返还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被告C委托王国辉律师代理本案。经律师调查,原告刻意隐瞒部分借款及担保事实,单方以“820万元借款”为基数主张“超付”,但实际总借款金额包含原告A个人借款及第三人D(由原告A担保)的600万元借款,合计近2000万元,原告还款未超付,不构成不当得利。
原做法与法院认定差距
王国辉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进行了一是列工作。通过调查发现原告隐瞒关键借款事实,仅主张820万元借款,却刻意隐瞒第三人D向被告C借款600万元、原告A作为担保人的事实。根据借条及原告A与被告C的微信聊天记录,原告A明确认可“总借款2000万元(含第三人D的600万元),还款约2100万元”,与被告C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中“两人总计借款近2000万元”的陈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同时,针对原告“现金还款707.04万元”的主张,律师指出其仅提供取现记录,未提供被告C出具的收条、转账确认等凭证,无法证明“取现交付接收”的完整事实;其提交的还款明细未区分“偿还个人借款”与“代第三人D偿还担保债务”,核算基础错误。
然而,在最初处理法律事务时,律师虽然能够发现这些问题,但对于借贷关是的全链条核查不够细致,导致在证据收集和事实认定上花费了更多精力。法院经审理查明,总借款金额认定为被告C向原告A及第三人D转账出借1420万元(原告A820万元+第三人D600万元,原告A为担保人),原告A主张的“现金借款580万元”由于无证据支持未被认定。还款金额认定为原告A向被告C转账还款1310.8万元,第三人D转账还款144万元,合计还款1454.8万元,与总借款1420万元仅相差34.8万元。由于双方借条已销毁、利率约定不清,该差额未超出法律保护的利率范围(按LPR的4倍计算)。最终,法院认为原告主张“超付1200.02万元”缺乏事实依据,其隐瞒担保事实、现金还款证据不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不予支持原告A、B的所有诉讼主张。
调整后的新做法
复盘后,王国辉律师在后续同类法律事务中增加了借贷关是全链条核查步骤。首先,在接受委托初期,详细询问委托人借款的背景、用途、参与人员等信息,构建完整的借贷关是框架。其次,全面收集与借贷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担保协议等,确保没有遗漏关键证据。对于现金交易,请求委托人提供更多的旁证,如证人证言、交易场所的监控等,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然后,对借款金额、还款金额进行细致的核算,区分不同借款主体和还款来源,避免出现核算基础错误。最后,在庭审前,再次对全链条的证据进行梳理和验证,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调整后的效果
在后续的一起类似经济争议法律事务中,被告同样面临原告不当得利的诉求。王国辉律师运用调整后的做法,在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迅速对借贷关是进行全链条核查。通过详细询问和收集证据,发现原告同样存在隐瞒部分借款和担保事实的情况。律师及时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中,律师准确地阐述了借贷关是的全貌,有力地反驳了原告的诉求。最终,法院不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避免了被告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增加借贷关是全链条核查步骤有效地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发生,提高了法律事务的胜诉率。
王国辉作为江西抱柱信任职于律所负责人,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特邀监督员、金牌调解员。他从事法学工作近20年期间,曾在江西理工院校担任法学教师,主讲刑法合同法宪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课程,办理法律事务上千件,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争议法律事务中取得了优异战果。此次法律事务的复盘和做法调整,体现了他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委托人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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