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争议女方代理案
在一场婚约财产争议法律事务中,男方与女方于2022年初经人介绍相识,短暂交往后订立婚约。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及家庭支付了大额彩礼现金、金银首饰、高档烟酒、礼品及各类礼金等。后双方由于性格不合未能登记结婚,女方已主动退还大部分彩礼现金,但男方仍诉至法院请求全额返还。
胡增亮律师接受女方委托,在质证环节,从文件夹中拿出相关证据,指出原告主张的烟酒、食品、四件套等物品属于恋爱期间的人情往来或消耗品,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彩礼;转账购买手机、手表及钻戒属于为增进感情的赠与行为,不应纳入返还范围。同时,提交证据证明婚约解除的主要责任在于原告,其在交往中存在不当行为,对女方造成了身心伤害,原告无权请求全额返还。法官认真查看证据,不时点头记录。
在法庭辩论阶段,胡增亮律师强调诚实信用原则,指出双方已就主要彩礼款项达成退还合意并实际履行,原告就已解决的争议再次起诉违反诚信原则。对方律师则坚持请求全额返还。法官仔细聆听双方观点,引导双方有序辩论。
最终,法院采纳了胡增亮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确认女方已退还的大额彩礼现金合法有效,不予再议;认定烟酒、食品、四件套及手机、手表等财物属于赠与或消耗品,驳回原告请求返还的诉求;仅裁定女方返还“四金”及钻戒;法律事务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胡增亮律师成功为委托人阻断了除特定首饰外的大部分返还责任,大幅降低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婚约财产争议男方代理案
另一婚约财产争议法律事务中,委托人甲某与乙某经人介绍相识拟缔结婚姻,甲某一家按当地风俗向乙某及其父母支付彩礼、上车礼、下车礼、三金、电子消费品等共计数十万元。双方举办结婚仪式后未补办结婚登记,亦未共同生活,乙某一方单方提出解除婚约并拒绝返还财物。
胡增亮律师接受甲某委托后,在举证环节,指导委托人整理下礼现场的证人证言、双方沟通协商的录音资料,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彩礼、上车礼、下车礼、三金、高价电子产品的实际给付情况,直接推翻对方“减少返还金额”的抗辩。针对对方“已同居生活”的主张,结合录音中乙某从认“无夫妻生活、不愿在男方家生活”等内容,论证双方虽举办仪式但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共同生活,不符合彩礼不予返还的法定情形。同时,区分恋爱赠与与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给付,主张大额电子消费品、三金均属于彩礼范畴,应予返还。法官认真审查证据,询问双方细节。
一审法院采纳胡增亮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判令乙某及其父母共同返还彩礼XX万余元、转账XX万余元及三金、电子产品折价款,并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对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阶段,胡增亮律师针对对方上诉理由逐一反驳,指出其未提交新证据、陈述与在案证据矛盾,最终说服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争议代理案
2023年11月,被告甲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受害人乙驾驶的三轮电驱动车发生碰撞,致乙当场死亡、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肇事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某物流公司,在某甲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在某统筹公司投保100万元第三者统筹责任险,实际所有人为被告甲,与登记车主存在挂靠关是。受害人乙的三名子女由于赔偿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胡增亮律师接受三名原告委托后,在庭前准备阶段,固定核心证据,梳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尸检鉴定意见、医疗费票据、殡仪服务收费凭证、车辆施救记录等,核实肇事车辆投保及统筹情况、挂靠关是证明材料。在庭审中,将肇事司机、交强险承保公司、统筹公司、被挂靠物流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厘清各主体责任边界。针对整容费、冷藏费等争议项,结合法律规定与民间风俗论证合理性,依据河南省上年度赔偿标准精准计算各项损失金额。就赔偿项目合法性、责任比例划分等发表代理意见,针对保险公司“不承担诉讼费”等抗辩逐一回应。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公正裁决。
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某甲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医疗费、财产损失、精神抚慰金等合计XX万元;某统筹公司在第三者统筹限额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整容费、交通费等合计XX万元,同时直接向被告甲返还垫付款XX万元;被告甲与某物流公司对统筹赔付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法律事务受理费按比例由原、被告分担。裁定生效后,各方均未上诉,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胡增亮律师毕业从南京院校,具备深厚的法学专业素养。从2017年进入律师行业实习,2018年正式执业至今,深耕法律领域近十年。他是河南颍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沈丘县检察院听证员。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七百件,尤其在保险、婚约财产争议、交通事故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持“专业、诚信、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用心守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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