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争议时,杨丹慧律师经常遇到合同相对性难以认定的问题。一些法律事务中,书面合同与实际履行主体不一致,导致责任承担方难以确定。为解决这一难题,杨丹慧律师形成了一套“厘清合同主体法”。
杨丹慧律师的“厘清合同主体法”有以下几个关键步骤。第一步是全面梳理法律事务事实,详细了解合同签订背景、履行过程等信息。这一步的目的是找出法律事务中的关键线索和可能存在的争议点。第二步,重点收集和梳理双方的履约过程证据,如沟通记录、付款记录、对接人员等。这些证据能帮助清晰呈现真实的交易关是。第三步,根据收集到的证据,精准确定答辩方向,向法庭清晰揭示真实的交易主体,避免委托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在一个具体案例中,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请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原告称根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货款。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
杨丹慧律师拿到法律事务后,立即展开全面的事实梳理工作。她仔细研究合同签订的时间、背景,以及后续的履行情况。发现本案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合同签订数月后,这一细节引起了她的注意。接着,她开始收集双方的履约证据,在沟通记录中发现原告工作人员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这些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
基于这些证据,杨丹慧律师确定了精准的答辩方向,向法庭证明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在法庭上,杨丹慧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成功说服了法官。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裁定不予支持原告对他们的所有诉讼主张。
杨丹慧律师毕业从东莞理工学院,具备9年一线法律实务经验,是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还曾担任多个行政单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湛江市仲裁庭任职多年。在这起法律事务中,她充分发挥从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运用“厘清合同主体法”,为委托人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此后,在多起类似的买卖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杨丹慧律师都沿用这一方法,帮助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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