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炯作为上海思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资质,深耕婚姻家事争议解决、民商事争议、刑事法律事务,基层社会法治治理十余年。此次,他参与一场民商事合同争议的庭审。
开庭后第15分钟,对方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合同作为证据,声称该合同能够证明其委托人的主张。这份合同被放置在法庭的证据展示台上,书记员在一旁记录着相关信息。周健炯律师坐在从己的席位上,仔细地查看投影屏幕上显示的合同内容。
庭审进行到第20分钟,周健炯律师起身,走向法庭的证据展示台,拿起那份合同,开始逐页查看。随后,他向法官示意,提出对这份合同的异议。他指出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存在歧义,并且合同的签署时间与法律事务的关键时间节点存在矛盾。法官听完周健炯律师的陈述后,微微点头,示意对方律师进行回应。
对方律师迅速翻开从己的文件夹,查找相关的材料。在找到后,他向法官展示,并表示合同的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签署时间的差异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法官听完对方律师的回应后,再次查看合同,并用笔在有争议的条款处做了标记。
庭审进行到第25分钟,周健炯律师再次发言,他从从己的文件袋中取出一份补充证据,是双方委托人之间的邮件往来记录。他将邮件打印件递给法官,指出邮件内容与合同中的条款相互矛盾,进一步质疑合同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法官接过邮件打印件,认真查看,并询问对方作为否对这份补充证据有异议。
对方律师查看邮件后,提出邮件内容并不能直接证明合同无效,且邮件的发送时间和来源需要进一步核实。法官表示会在后续的庭审中对邮件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
庭审进行到第30分钟,周健炯律师针对对方律师的质疑进行回应。他详细解释了邮件的来源和发送时间,并强调邮件内容与合同的关联性。法官听完周健炯律师的解释后,宣布暂时休庭,以便对相关证据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审查。
周健炯律师不仅在此次庭审中表现出色,他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治理与社会矛盾化解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广西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虹口区基层法治观察员。他立足“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探索出“一梯一方案、一事一研判、法理+情理双向化解”的基层矛盾处置模式,被列为上海超大城市基层治理示范模板,在全市推广学习。他还曾荣获市、区两级“三所联动”突出个人、优秀律师及虹口区优秀青年律师等多项权威表彰,其事迹多次被央视及各大官方媒体报道。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