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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艳律师举证驳斥民间借贷案被告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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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63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620251195855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88776361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自毕业起一直在法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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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件庭审进入第20分钟的关键阶段,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黄艳律师随即出示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进行驳斥。该举动为后续法院认定债务加入关系合法有效奠定基础,推动案件朝着有利于原告的方向发展。
黄艳律师举证驳斥民间借贷案被告抗辩

在黄艳作为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法律实践里,具备中国政法院校本科学历,兼具律所办案经验与国企法务从业经历。执业多年来,她承办法律事务已逾1000件,在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下聚焦其参与的几场庭审中的关键片段。

民间借贷争议庭审:第1525分钟

在民间借贷争议法律事务中,原告孙某1与案外人魏某、孙某2存在借贷关是,被告作为债务加入人出具借条后未还清款项,孙某1委托黄艳律师起诉。庭审第15分钟,被告提出并非原始借款人,与孙某1不存在真实借贷关是,还称借条是受胁迫、诱导所写,且认为属于债务转移,未经原债务人同意应属无效。黄艳律师在第20分钟迅速行动,从文件袋中拿出借条、银行及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证据。她将这些证据依次递给法官,法官接过证据后,仔细翻阅查看。黄艳律师通过这些证据向法庭展示,案涉30万元借条是对原有28万元债务本息的结算,数额合理,且被告后续多次主动还款,其行为与“受胁迫、诱导”的主张相悖。被告见状,翻开从己的资料试图寻找反驳的依据,但在黄艳律师清晰的举证面前,显得有些局促。

物权保护争议庭审:第2030分钟

在物权保护争议法律事务里,原告某合作社的扶贫蔬菜大棚被被告施某侵占,合作社委托黄艳律师维权。被告主张原告主体不适格、大棚产权与原告无关,还称双方是租赁合同争议,原告欠付租金。黄艳律师在第25分钟立即出示扶贫合作协议、财政扶持资金凭证、村委会证明等关键证据。她将证据摆放在法庭桌上,向法官示意。法官认真查看这些证据后,频频点头。黄艳律师借此向法庭说明原告对案涉大棚享有合法的管理经营权,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本案属于物权保护争议,并非被告所说的租赁合同争议。被告听后,坐立不安,再次翻看从己的材料,但未能提出有力的反驳。

商品房销售合同争议庭审:第2232分钟

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原告郭某购房目的无法实现,委托黄艳律师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首付款。庭审第22分钟,被告辩称原告的诉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黄艳律师在第27分钟拿出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支付凭证、房屋执行裁定、权属流转等证据。她将证据逐一呈递给法官,法官仔细研究这些证据。黄艳律师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向法庭阐明案涉房屋已被处置,原告购房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被告在黄艳律师的举证和阐述下,无言以对,只能沉默。

同居关是子女抚养争议庭审:第1828分钟

在同居关是子女抚养争议法律事务中,原告高某由于身患重病无力抚养孩子,委托黄艳律师起诉变更抚养权。庭审第18分钟,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法律事务依法缺席审理。黄艳律师在第23分钟向法庭提交病历资料、住院记录、抚养协议、子女出生证明等证据。她将证据整齐地放在法庭指定位置,法官认真查看这些证据。黄艳律师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向法庭阐明非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以及“抚养方由于重病无力继续抚养”的法定变更情形。虽然被告未到庭,但黄艳律师的举证和阐述为法院作出裁定提供了充分依据。

在这几场庭审中,黄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关键时间节点通过精准的举证和清晰的阐述,有力地驳斥了被告的抗辩,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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