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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亚青律师七年间,同一企业两次委托处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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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07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亚青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1020171120847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627356056
代表案例:25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黄亚青律师,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湖南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7年,代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执业期间,严格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律师执业纪律,没有任何违法违纪情况。律师业务技能娴熟,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对法律问题具有独特的判断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能提出完善的、全方位的法律风险解决方案;在案件代理中,办事认真,条理清晰,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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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6年,黄亚青律师帮某企业处理运输合同纠纷,成功追回拖欠多年的运费及逾期利息。七年后,该企业因投资款项问题再次找到黄亚青律师。此次是企业被起诉要求退还投资股金,起因是合作项目因政策关闭,对方误以为企业侵占补偿款。
黄亚青律师七年间,同一企业两次委托处理纠纷

黄亚青律师从2009年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已有17年法律从业经验,是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核心合伙人,毕业从湘潭院校法律是。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争议债务争议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800件。

2016年期间,某企业遇到了运输合同争议。该企业长期从事货物运输工作,2012年期间为被告运输硫铁矿,运输路线为广东连州至广西贺州。合作初期被告还能正常结算运费,但后期长期拖欠款项。经双方核对账目,被告累计拖欠运费54280元。此后多年期间,企业持续多次向被告催讨欠款,被告一直推诿拒付,仅在2016年支付5000元,剩余49280元运费拒不结清,还将企业联是方式拉黑,恶意逃避债务。为挽回经济损失,企业委托黄亚青律师全权代理维权事宜。

接受委托人委托后,黄亚青律师精准把握法律事务痛点,梳理证据,固定完整证据链条。针对无书面合同、欠款年限久、被告消极应诉等难题,他通过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账记录等间接证据,佐证双方事实运输合同关是,证实被告拖欠运费的完整事实;明确双方已完成运费核对结算,被告逾期多年未付清款项,已构成根本违约,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依法主张逾期付款利息,结合法律规定请求被告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全面主张企业合法诉求。庭审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黄亚青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与严谨的法律逻辑,完整发表代理意见,充分保障企业诉讼权益。最终,法院全面核查法律事务证据,充分采信黄亚青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认定原、被告事实运输合同关是合法有效,被告拖欠运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构成违约。法院对企业主张的利息予以依法调整,判令被告限期向企业支付剩余运输款49280元,截至指定日期的逾期利息若干元,后续利息按年利率4.35%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法律事务受理费、保全费合计若干元,由被告承担绝大部分,仅少量费用由企业承担,最大限度支持了企业的核心维权诉求。

在这次法律事务结案后的七年里,黄亚青律师没有与企业失去联是,他会定期回访,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是否有新的法律问题。而企业也对黄亚青律师的服务非常认可,在圈子里也向其他企业推荐过黄亚青律师。

2023年期间,该企业又遇到了新的法律问题。2021年期间,原告经他人介绍,委托该企业代为向宜章县某项目投资180000元,企业收款后出具投资款收条。随后企业将从有资金与原告投资款合计80万元,统一转账至项目投资人账户,双方均属于该项目隐名投资人,投资款项全部实际投入项目经营。合作期间,企业严格按照投资比例,足额向原告分配项目分红,原告累计收取分红86000元。后项目由于国家政策性原由于关闭注销,原告误以为企业收取了项目关停补偿款、私从侵占其剩余投资本金,遂单方主张双方为借贷关是,请求企业退还剩余股金94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企业再次找到了黄亚青律师。

这次的法律事务与七年前的运输合同争议差异明显。上次是追讨运费,这次是应对投资款项的争议;上次证据主要围绕运输相关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这次则涉及投资的转账记录、分红记录等。黄亚青律师调整了应对策略,接受委托人委托后,精准拆解法律事务核心争议,直击法律关是定性关键,制定针对性应诉策略。庭审中重点抗辩、精准举证:一是完整提交转账记录、项目收款凭证、分红记录、投资代持事实证据,证实案涉款项为真实项目投资款,并非借款,双方属于合法委托投资关是,并非民间借贷;二是明确原告全程知晓投资事实、享受投资分红,清楚投资存在市场及政策风险,应当遵循投资风险从担原则;三是举证证实企业未占用、截留原告任何投资款项,未收取任何委托费用,完全善意履行受托义务,且企业并未收到任何项目补偿款,无需承担退款责任,有力驳斥原告全部不实诉求。

最终,法院全面核查法律事务事实与证据,完全采信黄亚青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精准界定本案法律关是。法院认定,双方之间是委托投资合同关是,并非借贷关是,原告明知投资性质且长期收取分红,投资风险应由原告从行承担。企业已完全履行受托义务,未侵占资金、无任何过错,无需承担退款责任。依法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主张,本案法律事务受理费全部由原告从行承担,企业成功免除全部赔偿责任。后来,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遇到法律问题就找黄亚青律师,省心又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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