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期间,在积累了一定民商事法律事务经验后,项婷律师决定转型,涉足刑事辩护领域。当时,她看到刑事辩护领域有着独特的挑战和价值,想要在这个领域深入探索,为更多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这次转型,让项婷律师形成了精准分析案情、深挖证据瑕疵、积极推动退赃退赔等执业理念和办案习惯。
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是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给他人使用,并配合提供“刷脸”验证服务,帮助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人民币41万元。涉案资金中包括吴某被网络诈骗资金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资金50000元,苏某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2024年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项婷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她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苏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基础。项婷经律师梳理本案后,苏某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在此基础上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该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
庭审中,项婷律师重点论证苏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由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苏某从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项婷律师同意并配合。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裁定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期间,缓刑四年期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裁定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
事后,苏某及其家属对项婷律师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他们没想到项婷律师能如此专业地处理法律事务,为苏某争取到缓刑的结果,让苏某无需实际入狱服刑。项婷律师凭借从己的专业能力和严谨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独特的价值,也让从己的执业理念在实际法律事务中得到了充分的落地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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