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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律师为涉200万退税损失案被告成功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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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59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31168779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25149551
代表案例:3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执业八年,办案经验丰富,组12人团队!张雪,2010年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执业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近三年平均每年处理55件诉讼案件,并处理多桩非诉法律事务,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曾任教于云南工商学院法学院教授法律专业课程。现执业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经济案件综合部部长、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纪律委员,带领经济案件综合部整个团队,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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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92020年,XX公司向XX公司采购手机,XX公司出口退税遇异常产生约200.53万元损失并起诉索赔。本案棘手之处在于要证明XX公司无过错且股东无需担责。张雪律师精准构建抗辩体系,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为被告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张雪律师为涉200万退税损失案被告成功抗辩

运作的圈子里,合同争议时有发生。张雪律师,2013年正式执业,法学研究生学历,现担任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具备十余年一线法律从业经验。她在处理合同争议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

2019年至2020年期间,XX公司向XX公司采购手机,双方签订了23份采购合同,约定款到发货,XX公司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总货款达1743万余元。XX公司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分三批申报出口退税,合计退税金额约200.53万元。然而,税务机关函调显示,XX公司上游供应商交易存在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货名货量与单据不符等异常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异常复函,税务部门向XX公司发出通知,请求补缴前两笔已退税款,第三笔不予退税。XX公司从行补缴税款后,产生了合计约200.53万元的税款损失,还主张为处理事宜支出差旅费15194元。于是,XX公司起诉请求XX公司赔偿税款损失及利息、差旅费及利息,同时请求徐X、马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让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张雪律师接受XX公司委托后,立即开展工作。她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围绕合同无退税约定、XX公司无过错、原告放弃行政救济这三大核心构建完整抗辩体是。首先,XX公司已按约交货、开票,合同中并未约定货物用于出口及退税保障义务。其次,退税异常是由上游企业导致的,XX公司并无税务违法记录,不存在过错。再者,XX公司收到税务通知后未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放弃了救济途径,损失是其从身造成的。

对于一人公司股东责任问题,张雪律师协助两被告徐X、马X梳理财务资料和交易流水。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成功证明股东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排除了连带责任风险。同时,她还梳理了上游交易合同、物流、发票、纳税申报等完整证据链,证明XX公司交易合规、无税务异常。

在法律适用方面,张雪律师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公司法一人公司规定、出口退税管理规范,为从己的抗辩观点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在庭审过程中,张雪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将从己的观点清晰地呈现给法庭。

法院经两次开庭、多轮调查取证,最终查明:案涉发票异常源于XX公司上游供应商,XX公司与XX公司直接交易真实、单据一致,XX公司无过错;合同未约定出口退税相关义务,XX公司不负有保证退税成功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XX公司未行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直接补缴税款,对损失发生存在过错;徐X、马X已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不满足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要件。最终裁定驳回原告公司的所有诉讼主张,法律事务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张雪律师在这个法律事务中,凭借精准的争议焦点定位、对一人公司股东责任的突破、完善的证据组织与事实还原以及精准的法律适用,成功为被告避免了超200万元的潜在经济损失,实现了全案胜诉。她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原则,为委托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她运营的专业法律从媒体“雪律谈案”公众号,也为大众普及了法律知识,展现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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