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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彩霞律师在股权转让案中助名义股东完成30%股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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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25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于彩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9年
律所: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0811240323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13381851383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于彩霞律师,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全国各地刑事案件,同时办理房产等家事纠纷,婚姻家庭,继承析产,公司股权变更等业务,带领本所优质团队为各成功企业或个人提供全程各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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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及转让协议,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被告辩称协议伪造、条件未成就。于彩霞律师强调签名真实及履行行为印证协议有效,运用优先购买权规则排除抗辩。最终法院支持原告,将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为原告解除代持风险。
于彩霞律师在股权转让案中助名义股东完成30%股权变更登记

运作的圈子里,股权争议时有发生。于彩霞律师,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所负责人,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处理了一起股权转让争议案。

2025年1月7日,原告A(名义股东)与被告B(实际出资人)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约定B委托A代持某无人机运营公司30%的股权,出资额为3万元。这一协议的签订,在当时看似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安排。然而,后续的发展却引发了一是列的争议。

到了2025年5月27日,双方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将代持的30%股权作价1元转让给B,B应在7日内支付转让款并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但B并未按照约定配合办理变更手续,这使得A的权益受到了影响。于是,A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B继续履行协议,并请求公司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被告B在诉讼中提出了两点抗辩理由。其一,B辩称股权实际是为其父C代持,股权代持协议是伪造(倒签日期);其二,B称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现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协议条件未成就。

于彩霞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展开了工作。对于被告提出的“协议伪造”抗辩,她通过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了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不受签署时间争议的影响。这一精准的抗辩策略,为法律事务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在处理优先购买权问题上,于彩霞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她据此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院最终予以采纳,排除了被告“协议条件未成就”的关键抗辩理由。

同时,于彩霞律师清晰地界定了诉讼请求范围。她合理主张股权变更登记,同时未盲目坚持请求法院介入公司内部从治事项(如修改章程),避免了不必要的诉请被驳回,提高了诉讼效率。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B虽主张股权代持协议是倒签,但确认签名真实性,协议本身有效;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B未按约办理变更登记,构成违约。最终,法院裁定公司应于裁定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驳回A请求变更公司章程等诉讼请求(属公司从治范畴)。

于彩霞律师不仅在这起股权转让争议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还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她是十五届民革市委社会与法制工作者活动中心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她深耕于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争议、公司商事、社区治理等多个专业领域,以精湛的业务能力、严谨的执业态度和温暖的人文关怀,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赖与业界的广泛赞誉。

此外,于彩霞律师还积极倡导并身体力行地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由于其卓越贡献,荣获“杨浦区优秀律师”称号,并在法治专员案例评选中荣获二等奖。她始终秉持“专业成就价值,责任守护信任”的执业理念,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法律事务,还是处理纷繁的家事商事,都能为客户提供最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在这起股权转让案中,她成功为名义股东解除了代持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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