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建筑器材公司与建材公司的交易中,建材公司工作人员“工地张X”通过微信向器材公司下单增供钢笆网,器材公司交付货物并开具发票后,建材公司却拖欠余款。此时,邹鹏鹏律师介入了这起缺乏纸质合同的买卖合同纠纷。
邹鹏鹏毕业于浙江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让她拥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在处理此案时,她面对核心难点——双方第二笔交易无正式纸质盖章合同,所有下单指令来自微信账号,建材公司可能以人员非公司员工或行为不代表公司意志规避还款责任,展现出了敏锐的洞察力。她细致梳理涉及两笔交易的微信记录、付款流水、增值税发票以及收料单,通过对比下单人员的一致性、付款路径的同一性,构建了“行为推定合意”的完整证据闭环。同时,她精准运用“表见代理”法律规则,成功论证原告在交易中的“善意无过失”,使被告逃避债务的策略失效。最终,法院判令建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邹鹏鹏为器材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
2021年9月,A品牌运营公司与XX公司签订《产品推广合作协议》,支付66.95万元前置服务费,XX公司承诺保底销售额达195万元,若未达标需按约退费。然而,两场直播后实际销售总额仅48,789.53元,XX公司仅退还5万元,剩余60余万元拖延不付。邹鹏鹏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件证据,重点提取XX公司在微信聊天中对销售数据的默认和退款承诺的自认。
邹鹏鹏执业多年,累计承办350余件民商事案件,行业经验横跨多个领域。在这起直播带货合同纠纷中,她指导客户整理详尽的《直播销售金额统计表》,并与微信催款记录相互印证,说服法院将统计数据作为裁判依据。她还精准优化诉讼请求,将逾期违约金标准明确为LPR的四倍,既符合法规要求又填补客户利息损失。同时,通过深度解读合同条款,成功主张由被告承担原告的全部律师费,实现了品牌方的“零成本”维权。
无论是建筑器材供货纠纷,还是直播带货退费争议,邹鹏鹏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严谨负责的态度,为委托人解决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未来,她也将继续秉持执业准则,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为更多委托人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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