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关乎着当事人的人生走向。刑事案件的辩护结果往往对当事人及其家庭产生巨大影响。许X、王X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便是如此,一审的判决让她们陷入了困境,但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实现了改判。
2020年至2023年间,许X、王X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售减肥胶囊。2023年8月,南通通州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检测,减肥胶囊含国家明令禁止的西XX分。一审中,检察院指控二人销售金额分别达18.5万元和16.3万元,且销售持续超六个月,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案件一审即将判决的不利形势下,许X、王X决定临时更换辩护律师,找到真辩团队,委托柯枭冰律师、梁律师分别为其辩护。柯枭冰律师,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部副主任,执业5年,深耕刑事辩护,有百余起案件实战经验,擅长处理各类常见及疑难刑事案件。他带领团队通宵达旦阅卷,起草提交辩方证据、辩护意见、延期审理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并向承办检察官和法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可惜一审法院仍采纳公诉意见,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面对这一结果,二被告及其家属无法接受,提起上诉并继续委托柯枭冰等律师辩护。二审中,柯律师一方面引导当事人搜集立功线索,另一方面积极与二审检察官、法官沟通争取开庭审理。庭审时,承办律师充分进行法庭发问、举证、质证和辩论。出庭检察员认为满足条件可对二上诉人减轻处罚,退赃、预缴罚金和缴纳赔偿金后可适用缓刑。庭后二上诉人积极履行财产刑义务。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许X有期徒刑三年,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这个案件中,柯枭冰律师从多方面开展辩护工作。在情理上,考虑到二人是孩子的母亲,其销售行为是熟人社交圈的偶发性经营,未严重危害公众利益,案发后积极配合,司法裁判应尊重常识常理;在法律适用上,本案横跨新旧司法解释生效时间,应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在事实方面,销售金额认定存疑,且交易记录不符合“持续性”要求;在量刑上,充分评价二人的立功情节。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刑事案件中,法律适用要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柯枭冰律师认为,刑事辩护应全面考虑事实、法律和情理,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
本案能够实现改判,得益于柯枭冰律师团队的多方面努力。他们坚定信念,敢于承接硬仗,构建并执行立体化辩护策略,善用“常理常情”引发司法共情,狠抓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虽然最终许X未获得缓刑成为遗憾,但这起案件再次证明,即便在不利形势下,专业、精细、有温度且坚持不懈的辩护工作依然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结果。这也正是刑事律师的价值所在,他们守护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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