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许多当事人因合同条款不明、履行不当等问题陷入法律困境。合同签订时的一个小疏漏,都可能在后续引发大麻烦。今天要讲述的这起合同纠纷案件,就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解决此类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原告李XX与被告樊XX签订了《秦州区小巴黎法式蛋糕经营部转让协议》,约定李XX将蛋糕经营部以28万元价格转让给樊XX,樊XX先付20万元,剩余8万元于2020年6月4日前付清。协议签订后,李XX依约交付店铺及相关经营权证件,樊XX也出具欠条确认欠款。然而,樊XX却未按约定支付剩余转让款,还以李XX未交付设备发票、店铺微信号等为由拒绝付款,并提起反诉,要求李XX支付会员充值款、交付相关证明文件及客源、承担违约金2.8万元。
在这关键时刻,李XX找到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梁小龙律师拥有13年执业经验,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23件。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同时也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及疑难复杂案件。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良好口碑。2022年6月,他还取得了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进一步拓宽了专业服务领域。
梁小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对每一条款都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收集了转让协议、欠条、樊XX正常经营的证据(工商登记、朋友圈广告)等,清晰地证明李XX已履行主要合同义务,而樊XX拖欠转让款的事实清楚。
在庭审中,梁小龙律师重点提出代理意见。一方面,他指出李XX已按协议约定交付店铺及经营权证件,樊XX已实际接收店铺并成立公司正常经营,协议中并未约定“交付设备证明文件”为支付剩余转让款的前提条件,樊XX拒绝付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另一方面,针对樊XX的反诉请求,梁小龙律师逐一梳理并提出抗辩。他区分协议约定与原告诉求的差异,指出会员充值款按协议约定应由李XX享有,樊XX主张返还无依据;李XX已交付经营权证件,设备证明文件因客观原因无法交付,且不影响樊XX正常经营,应驳回其交付请求;店铺无固定客源,樊XX主张交付客源及微信号无事实依据。
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这起案件中,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李XX已按约履行店铺交付义务,樊XX未按约定支付剩余转让款,构成违约。虽然李XX未能完全交付设备所有权证明文件,也构成违约,但根据协议约定和案件事实,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均为2.8万元,依法予以抵销。梁小龙律师的观点正是基于这些法律规则,为委托人争取了最大的利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梁小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樊XX应向李XX支付剩余转让款8万元,驳回李XX的其他诉讼请求及樊XX的全部反诉请求。这一结果充分彰显了梁小龙律师扎实的合同法律功底和高效的案件处理能力。他精准把控案件核心争议,兼顾抗辩与维权,不仅成功为委托人追回了8万元转让款,还驳回了对方的全部反诉请求,避免了委托人承担不必要的赔偿及交付义务。同时,他主张双方违约金相互抵销,最大限度降低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再次看到了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约定的重要性。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因违约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而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梁小龙律师用他的专业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践行了“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