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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何能让二审改判、量刑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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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26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建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92人 执业5年
律所: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211038244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353439021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曾就职于省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过大量重罪和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具有丰富的刑事风控及诉讼经验。团队现担任省内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长年法律顾问,在公司治理、公司诉讼、合同纠纷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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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建鹏律师拥有太原理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兼具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双重视角。他在刑事辩护中表现出色,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良好结果,体现出专业价值。
他为何能让二审改判、量刑减半?

当面临刑事指控,许多当事人往往陷入迷茫与无助,不知如何应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指控。以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为例,甲X和乙X被原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甲X还另犯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二人不服提出上诉,甲X委托了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的李建鹏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

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深入分析。他指出,甲X与乙X系受聘于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工作人员,利用采访报道、舆论监督等职务便利,以相关单位存在问题为要挟索要钱款,该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而非敲诈勒索罪,原审认定敲诈勒索罪未能准确评价其要挟行为中的职务因素。同时,他还提出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X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等辩护意见。

在二审庭审中,李建鹏律师结合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对上述辩点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辩护。尽管检察机关出庭意见认为原审定性准确,建议维持原判,但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甲X、乙X利用采访报道、舆论监督等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符合受贿罪的特征,原判认定二人构成敲诈勒索罪未能准确评价其要挟行为中的职务因素,应予纠正。最终,终审判决将甲X的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量刑由十年改判为五年,与原判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李建鹏律师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辩护效果,与他的复合背景和独特的办案逻辑密切相关。他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检察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参与办理多起在省域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这种经历使他兼具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的双重视角,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争议分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在办案过程中,他注重精细化阅卷,重构证据链,剖析法律适用争议。例如在本案中,他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细致分析,准确把握了“敲诈勒索”与“受贿”的罪名边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李建鹏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当事人在复杂的刑事诉讼中开辟了一条希望之路,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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