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律师的职责就是在法庭上赢得胜利,让对手一败涂地。然而,周杨辉律师却有着不同的理念,在他看来,真正的胜利并非仅仅是法庭上的输赢,而是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在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原告徐X投保后被诊断患有“主动脉窦动脉瘤”,申请理赔却遭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畸形”免责条款拒赔。周杨辉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精准抓住保险公司“说明义务”的履行瑕疵,指出保险合同对“先天性畸形”具体定义等未作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同时,他积极指导客户调取主治医生的《病情证明》及投保后的心脏彩超报告,形成证据链,证明疾病系后天形成。面对保险公司申请司法鉴定无法得出明确结果的情况,周律师运用举证责任规则,主张保险公司承担不利后果。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获赔9万元。这起案件虽然胜诉,但双方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都疲惫不堪。
另一种情形更值得注意,在股东出资纠纷案件中,恒x公司股东李XX涉嫌抽逃出资。周杨辉律师作为破产管理人的诉讼代理人,精细梳理财务凭证,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准确适用法律将行为定性为抽逃出资,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让李XX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庭审中,周律师合理调整诉求,最终成功为破产企业追缴抽逃出资264万元及利息。这起案件以调解结案,各方对结果都很满意。
周杨辉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千余件,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还担任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多重社会职务。他认为,“赢”不仅仅是拿到胜诉判决,而是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利益、社会效果等多方面因素。在他的执业生涯中,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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