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雪娇律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系,2023年开始在吉林展鹏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承办近百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在柳X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中,董雪娇律师凭借对程序问题的敏锐洞察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
2024年1月30日10时许,柳X某作为货梯操作员,无证操作电梯致辛XX死亡。本案由白山市公安局红旗分局侦查终结后,于2024年6月26日向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4年8月19日补查重报。
董雪娇律师介入案件后,严格审查案件程序。发现侦查过程中存在证据收集程序瑕疵,部分证人证言的询问笔录制作不规范,存在诱导性提问的嫌疑,且部分证据的提取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针对这些问题,董雪娇律师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的《关于证据合法性审查的申请》,详细阐述了证据存在的程序问题以及可能对案件实体结果产生的影响。同时,与办案机关进行了多次程序性沟通,要求对存在问题的证据进行重新收集或排除。
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董雪娇律师强调,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保障,只有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经过多次沟通,检察院采纳了董雪娇律师的意见,对存在问题的证据进行了重新审查和收集。
最终,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柳X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其系过失犯罪,且为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方谅解,符合从宽处理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董雪娇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对程序问题的严格审查和有效主张,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她秉持“守正持法,尽心尽责,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