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很多交易可能就靠双方口头一说就达成了,比如有人急需用钱,跟朋友说把自己的一件贵重物品质押给朋友借点钱,东西也当场就给了朋友。这时候大家就会犯嘀咕,就这么口头一说,东西也给对方了,这质押到底成不成立呢?这可不是个小问题,要是质押不成立,后续可能会有很多麻烦事儿,比如债务到期没法优先受偿啥的。下面咱就来好好分析分析这个问题。
一、质押成立的法定条件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对于动产质押,《民法典》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条款。并且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也就是说,书面合同和交付质押财产是动产质押成立的两个关键要素。比如张三把自己的手表质押给李四借钱,按照法律要求,他们应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然后张三把手表交给李四,这时质押才成立。
二、口头质押合意的效力
虽然法律规定质押合同要书面形式,但口头达成的质押合意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其效力。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双方能证明存在质押的合意,并且完成了质押财产的交付,这在司法实践里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事实上的质押关系。不过,口头协议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证明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像刚才说的张三和李四,如果只是口头说质押手表,没签书面合同,之后李四不承认是质押,说是借给他用的,张三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质押合意,那就麻烦了。
三、交付的重要性
交付是质押成立的关键环节。交付意味着质押财产的占有发生了转移,从出质人转移到质权人手中。交付的方式有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等。现实交付就是直接把质押财产交到质权人手上,比如张三直接把手表递给李四;简易交付是质押财产本来就在质权人手中,双方达成质押合意时质权就设立;指示交付是出质人指示第三人向质权人交付质押财产。只要完成了有效的交付,质押财产的控制权转移给了质权人,这就满足了质押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缺乏书面合同的风险及应对
缺乏书面质押合同,会给双方带来很多风险。比如在确定质押财产的范围、担保的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等方面容易产生争议。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出质人和质权人最好尽快补签书面质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无法补签合同,双方可以通过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方式来固定证据,证明质押关系的存在和具体内容。例如张三和李四可以通过微信聊天把质押的事情说清楚,或者找个共同的朋友见证质押的过程。
五、法律救济途径
如果因为口头质押产生了纠纷,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要是调解也不行,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质押关系的存在和具体内容,比如交付质押财产的证据、证明质押合意的聊天记录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质押是否成立,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质押成立后,还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质押财产损坏了怎么办,债务到期后质权人如何实现质权,质权人能否擅自使用质押财产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质押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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