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十堰的法律界,周杨辉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他已拥有18年的执业经验,累计承办各类诉讼及非诉案件千余件。周杨辉毕业于武汉大学,拥有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活跃于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
在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徐X于2015年在被告新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投保,后因“主动脉窦动脉瘤”申请理赔遭拒。周杨辉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梳理保险合同条款。他发现,虽然免责条款以加粗字体显示,但对“先天性畸形”这一专业术语的具体定义、范围及认定标准仅记载于“释X”部分,且未以加粗加黑方式印刷,保险公司也未向原告交付ICD10文本或就具体哪些疾病属于免责范围作出明确说明。周杨辉精准抓住这一“说明义务”的履行瑕疵,指出该“释X”对原告不产生效力,从根本上瓦解了保险公司的拒赔基础。同时,他积极调取有利证据,指导客户联系主治医生获取《病情证明》,并结合2017年正常的心脏彩超报告形成证据链,有力证明了疾病系后天形成。最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未能就“先天性畸形”免责情形的具体范围向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判决新x人寿向原告支付保险金90000元。
在股东出资纠纷案件中,恒x公司股东李XX涉嫌抽逃出资。周杨辉律师作为破产管理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精细梳理恒x公司的财务凭证,从记账凭证和银行交易明细中锁定“出资次日即大额转出”的关键事实,发现资金流向异常。他准确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和《企业破产法》,将李XX的行为定性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并指出李XX作为法定代表人和直接当事人,有条件提供债权债务凭证却拒不提供,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法院认定李XX构成抽逃出资,判决其向恒x公司返还抽逃的出资本金264万元及利息,有力维护了破产企业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职务犯罪案中,被告人李X因挪用资金和贪污被公诉机关指控。周杨辉律师围绕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等关键点开展辩护,推动被告人全额退赃,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被告人数罪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为基层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轻刑化、缓刑化的有效辩护范本。
周杨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控,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展现了一位优秀律师的专业风采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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