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的王昭英律师,就职于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第4年时,她遇到了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X某等人受他人组织,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他们假扮淘宝客户引流、冒充1688客服实施诈骗。诈骗既遂金额为41102元,另外还有两起分别预谋诈骗10万元、20万元的情况,但均未遂。由于涉案数额巨大,法定刑原本较重。
王昭英介入案件后,在梳理证据链时,精准抓住了几个关键的从轻减轻情节。这些情节包括被告人属于从犯、部分犯罪未遂、当庭认罪认罚、无获利以及已退赔并获得谅解等。基于这些情节,她向法院提出了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王昭英长期认为,在刑事案件中,对各种从轻减轻情节的挖掘和运用属于高频漏洞。在这起案件中,她充分利用了这些情节,最终她的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
最终,三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定罪,全部被判处缓刑。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另一名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还有一名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长期处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纠纷的观察是,当事人在遇到类似案件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挖掘从轻减轻情节,争取获得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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