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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万投资款,如何全额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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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50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隋常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9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120171072511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502417946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隋常有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累计承办刑事案件数百起,其中多起涉案金额巨大,罪名复杂。曾取得不起诉,定罪免刑,重罪改轻罪等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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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隋常有律师处理过一起合作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告依约支付54万元借款,但被告怠于履行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隋常有通过梳理微信沟通记录、书面催告函等证据,证明被告构成根本违约。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全额返还54万元借款及利息。此类案件的核心风险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留存。
54万投资款,如何全额追回?

辽宁沈阳的隋常有律师,是上海市海华永泰(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专注于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领域。执业多年来,他承办过众多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隋常有执业第7年时,遇到了这起合作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上海某新能源公司与被告辽宁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共同合作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协议中明确,原告负责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缴纳注册资金,被告负责项目合法开工建设所需手续的办理,包括发改备案、能源管理协议、场地使用协议等。同时,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若项目因被告原因无法并网发电,被告应归还借款。

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及被告股东转账共计54万元。然而,被告除了履行备案变更义务外,未能完成能源管理协议更换及租赁合同等事宜。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未履行。最终,项目公司与案外人签订《合同解除协议》,解除了EPC总承包合同

在处理此案时,隋常有侧重于证据链整理。他系统梳理了微信沟通记录、书面催告函等证据,成功证明被告怠于履行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隋常有长期认为,合同中的义务履行条款属于高频漏洞,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违约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作出详细约定。在本案中,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核心义务,经原告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法院据此判决解除合同,被告全额返还54万元借款及利息,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同解除权财产权益。

从长期处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观察来看,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留存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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