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开庭时,张某拿出十几年前的借条,要求王某偿还本金7万元及利息4万余元。然而,这笔借款早已超过诉讼时效,王某当庭以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张某面临彻底败诉的风险。此时,李凯杰律师介入了此案。
李凯杰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在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面对这起超过诉讼时效的民间借贷纠纷,他深知要想胜诉,关键在于找到能恢复胜诉权的证据。
张某最初仅持有一张借条,而这张借条因超过诉讼时效,在法律上已难以直接作为胜诉的依据。李凯杰律师意识到,必须找到能证明王某在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的证据。经过仔细询问张某,他得知张某曾与王某有过一次通话,并进行了录音。李凯杰律师立即对该录音进行了分析,精准提取出其中“愿意还钱”的关键表述,将其作为核心证据提交给法院。
在庭审中,这份录音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王某对录音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提出了质疑,认为录音不能证明自己有明确的还款意愿。李凯杰律师则回应称,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关于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的规则,王某在录音中的表述足以表明他同意履行还款义务,该录音具有合法性和关联性,应当被法院采信。同时,李凯杰律师还对多年的本息进行了合法核算,剔除了不合理部分,获得了法院的认可。此外,他还清晰区分了二被告的责任,保住了主要债务人王某的还款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凯杰律师的观点,认定张某的胜诉权因王某同意履行而恢复,判决王某偿还本金6.8万元及利息3.8万余元。
李凯杰律师在处理此类证据问题时,遵循“精准提取、合法适用、清晰区分”的方法论。即精准提取关键证据,合法适用相关法律条文,清晰区分各方责任,从而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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