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1万元的合同诈骗涉案金额,被告人任XX最终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要知道,在这起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涉案金额仅30余万的被告人获刑七个月,而任XX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却获刑四年,这样的量刑比例已属从宽,结果反差令人惊讶。
这起案件发生在辽宁省某市,被告人任XX、姚XX、倪XX等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间,任XX等人明知“某车前程公司”利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材料骗取融资租赁公司贷款,仍介绍他人提供身份信息、协助办理手续,帮助该公司骗取福州某融资租赁公司共计1193万余元。其中任XX参与骗取205.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任XX被指定由辽宁盛举律师事务所张相奎律师担任辩护人。当时,公诉机关的指控证据似乎十分充分,任XX对指控基本事实也无异议,且认罪认罚,这看似是一起毫无悬念的案件,任XX面临着较重刑罚的困境。
张相奎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一系列行动。首先,他全面查阅卷宗,这是为了深入了解案件的细节和证据情况,只有掌握了完整的信息,才能为辩护找到有力的依据。在查阅卷宗的过程中,他发现了案件中的一些关键因素。接着,他会见了被告人任XX,了解任XX的想法和案件相关情况。之后,张相奎律师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第一,任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介绍、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法律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第二,任X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第三,任XX无实际获利,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院从宽处罚,并采纳公诉机关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建议。
在法庭审理中,张相奎律师的辩护意见起到了关键作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XX等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帮助他人骗取对方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其中任XX数额特别巨大。但任XX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任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复盘这起案件,张相奎律师做对了几个重要判断。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他没有放弃寻找有利情节,而是深入研究案件,精准论证从犯、自首等法定从轻情节,通过有效沟通和量刑协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对于同类的合同诈骗认罪认罚案件,其中的规律是:即使被告人认罪认罚,律师也不能忽视对案件细节的挖掘,要从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有自首等法定情节入手,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量刑。
除了这起合同诈骗案,张相奎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韩X、孙X等盗窃案(二审)中,尽管二审未能改判,但他坚持对证据严格性的要求,充分履行了辩护人职责,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罗X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中,他作为附民被告胡X1、胡X2的代理人,成功将胡X1从赔偿责任中剥离,避免了其个人财产的损失,同时也为类案中车辆出借人的责任认定提供了参考。张相奎律师执业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千件,擅长刑事、民商事、公司法、离婚等领域,以专业精进、崇德尚法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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