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当事人和其他26位工友一起,受梁XX雇佣,在肇庆市端州区的一个商住小区项目做木工活,像模板制作、安装拆除这些工作,当事人们都干得兢兢业业。到了2022年5月,项目完工了,本以为能顺顺利利拿到工钱,可黎X、温甲这两个项目分包方负责人,只给了一部分工资,还有114.25万元劳务报酬一直拖着不给,这里面还包含2021年7月至12月的工资呢。
那段时间,当事人们特别焦虑,这钱对当事人们来说太重要了,家里的老人孩子都等着这点钱过日子呢。当事人们也尝试过去找那些负责人要,可他们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一会儿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一会儿又说要等上面拨款。当事人们当时想,可能再等等就会给了吧,没想到这一等就是好久,问题根本没有解决。
后来,经亲朋推荐,当事人们找到了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的黄宇杰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黄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4412202210462806,服务地区就在广东肇庆,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尤其擅长劳动争议、工伤待遇赔偿、建设工程纠纷这些领域。面谈的时候,黄律师认真倾听当事人们的遭遇,然后坚定地说:你们放心,当事人会帮你们把钱追回来。”他那自信的神情和专业的态度,让当事人觉得他特别靠谱。
黄宇杰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很多关键的工作。首先是构建证据体系,他围绕工资债权真实性”与责任主体适格性”这两个核心,系统收集了四类关键证据。他让当事人们提供了6份《木工班组劳务费发放签领表》,上面有黎XX签字属实”确认,明确了当事人们27个人的姓名、工资金额,还有欠付总额114.25万元;还找到了温甲X以项目负责人名义出具的《承诺书》,承诺了付款时间;又收集了黄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笔录》,里面记录了争议款项是农民工劳务报酬”以及被告仅认可40万元的调解分歧;另外,他还找来了某建筑公司与黎X的《工程项目责任书》、黎X与温甲的《劳务合同》、温甲与梁XX的《劳务合同》,证明了违法分包链条,以及某实业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
接着,黄律师从三重维度论证被告责任。他指出梁XX作为当事人们的直接雇主,依据《民法典》要承担工资清偿义务;黎X违法分包给无资质自然人温甲,温甲再转包梁XX,黎X作为分包人对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某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欠薪承担先行清偿责任;某实业公司作为某建筑公司独资一人股东,未证明财产独立,要承担连带责任;温甲出具《承诺书》明确承担债务,视为债务加入,需连带清偿。
在庭审的时候,被告提出款项系工程款非工资”原告主体不适格”等抗辩,黄宇杰律师当庭进行了驳斥。他说《签领表》明确记载劳务费”且黎XX签字确认,人民调解笔录也定性为工资”,和温甲、梁XX间工程款结算无关;当事人们27名农民工与梁XX形成了事实劳务关系,有权直接主张权利,而且总承包人、违法分包人依条例都需要担责。
最终,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20XX)粤1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全面支持了当事人们的核心诉求。梁XX要在7日内支付当事人们27名农民工工资合计114.25万元,梁X还要以各人工资本金为基数,按LPR自2023年1月11日起支付利息至清偿日;温甲、黎X、某建筑公司、某实业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0599.44元由梁XX负担。
一开始,当事人们只想着能拿回一部分钱就不错了,根本没想到能把全部欠薪和利息都追回来。黄宇杰律师真的太厉害了,要不是他,当事人们这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呢。真心感谢黄律师,也感谢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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