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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交通肇事嫌疑人获不起诉,化解刑事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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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38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明灵玲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湖北中和信(十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320181101876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154490520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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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6月,张X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交管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张X委托湖北中和信(十堰)律师事务所的明灵玲律师担任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明律师积极推动民事赔偿与谅解,提交专业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依法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助交通肇事嫌疑人获不起诉,化解刑事危机

湖北中和信(十堰)律师事务所的明灵玲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始终坚守“专业立身、诚信立行、公正立心、责任立业”的办案原则,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执业作风,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通过一起交通肇事罪起诉成功案例,展示明律师如何将这一原则落地。

2025年6月某日凌晨,某企业职工张X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某路段时,在道路中心护栏缺口处左转弯,因观察不周、未开启左转向灯、未礼让直行车辆,与对向车道超速行驶被害人周X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周X受伤倒地,经现场急救人员检测确认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张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周X承担次要责任。案发后,张X主动拨打120急救电话与110报警电话,并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以张X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张X委托明灵玲律师担任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

明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进行了事前防范工作。她第一时间会见被不起诉人张X,核实案件细节;调取全部卷宗材料,重点审查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意见、到案经过等关键证据,明确张X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自首情节被害人过错等核心事实,构建起完整的法律分析框架。

在事中把控方面,明律师积极推动民事赔偿与谅解,化解矛盾。她协调被不起诉人家属与被害人近亲属沟通,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张X全额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书面谅解,为争取不起诉奠定了基础。同时,明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向检察院提交《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书》,重点阐述张X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不起诉条件,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阐明法律适用与案件处理意见。

经过明律师的努力,最终湖北省某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对张X不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X不起诉。

明灵玲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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