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兴强是四川蜀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5107201510876392。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成功办理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相关各类案件7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成功办理多起不起诉、缓刑、减刑、无罪辩护案件;合同纠纷领域,累计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在婚姻家事纠纷和法律顾问等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叶兴强律师的核心业务优势明显。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擅长办理盗窃、诈骗、故意伤害、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阶段全程介入,注重证据梳理与辩护策略制定。在合同纠纷领域,深耕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细分类型,能精准界定当事人权利义务,还能提供合同起草、审查等前置法律服务。婚姻家事纠纷领域,他兼顾法律原则与人文关怀,处理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案件,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法律顾问领域,他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精准预判法律风险,提供防控方案。
下面介绍叶兴强律师承办的一个典型案例。
案件类型:赠与合同纠纷。
当事人角色:被上诉人陈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案情简介:被上诉人陈X系某平台主播,上诉人罗X于2025年在陈X直播间多次打赏,累计金额451046.35元。双方产生矛盾后,罗X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赠与行为并返还打赏款及维权费用,一审法院驳回其请求。罗X不服上诉至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张打赏系附结婚条件的赠与且陈X存在欺诈行为。陈X委托四川蜀华律师事务所叶兴强律师、赵某实习律师参与二审诉讼。
核心诉求:驳回上诉人罗X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为陈X免除45万余元的返还义务。
案件难点:一是需要精准识别上诉人上诉理由中的漏洞并进行有效抗辩;二是要紧扣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证明涉案打赏不属于附条件赠与且陈X不存在欺诈行为。
律师策略:叶兴强律师接手案件后,制定了“精准抗辩、紧扣法律、夯实事实”的办案思路。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及证据,核查上诉人提交的微信记录、一审庭审笔录及二审补充证据,明确直播打赏的性质和双方沟通内容,锁定上诉人主张的“附条件赠与”“欺诈”无事实依据。针对“打赏系附结婚条件的赠与”,抗辩指出上诉人二审庭审中自认双方无不当男女关系,打赏用于主播PK等,无法证明附结婚条件,本质是自主精神消费行为。针对“陈X存在欺诈”,抗辩称陈X未实施诱导打赏等行为,上诉人系自愿打赏,不符合欺诈构成要件。同时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准备庭审质证意见,阐述抗辩观点。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涉案打赏系附结婚条件的赠与,陈X亦未实施欺诈行为,上诉人的直播打赏行为属于自主精神消费,不符合赠与撤销的法定情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罗X负担,成功为被上诉人陈X免除了45万余元的返还义务。
典型意义:本案为类似直播打赏纠纷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一是明确了直播打赏的法律性质,即属于自主的精神消费行为;二是强调了在类似纠纷中,主张附条件赠与和欺诈需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三是提醒主播和打赏者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法行事;四是展示了通过专业律师的精准抗辩,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新型网络纠纷处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叶兴强律师在执业的10余年里,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可靠的法律服务,在赠与合同纠纷等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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