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尾矿坝体排渗、浸润线孔施工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方某矿业有限公司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工程量以现场签证确认、按1000元/米计价,工程款需经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支付。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却起诉索要工程款。一审法院未核实实际完工量,直接按517.5米判令发包方支付工程款322500元及逾期利息。发包方不服一审判决,委托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的毕晓娜律师代理二审上诉。
毕晓娜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合同、现场签证、聊天记录、庭审笔录等证据。围绕核心争议提出专业抗辩,指出一审工程量认定错误,二审双方现场复核实际工程量为422.95米;1000元/米计价对应完整施工内容,承包方未完成合同义务,付款条件未成就;同时就诉讼时效、利息起算点提出合法抗辩。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全部核心抗辩意见,撤销一审错误判决,按实际工程量改判发包方支付工程款227950元,直接核减94550元,并调整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与计算基数,诉讼费用也依法分担。此案表明,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中,精准梳理证据、紧扣法律进行抗辩,能有效纠正一审错误,大幅核减工程款、优化利息负担,为当事人降低经济损失,对同类建工价款争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毕晓娜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展现出的专业能力,为解决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纠纷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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