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诉人A在20XX年X月成立了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借助某音、某手等平台发布电商课程宣传视频,吸引人员缴纳“门槛费”来学习。缴纳6,800元可成为“员工”并学习吸引下线的方法,缴纳899元能学习电商带货技巧,公司按每单向A固定分成,剩余归介绍人。案发时,公安机关认定A发展缴纳6,800元“门槛费”的员工34名,缴纳899元的学员约751名,共计非法获利33万余元。20xx年x月,A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逮捕,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意见认为其构成该罪。
在这类案件中,普通人有几个高频踩坑行为。其一,很多人在参与类似电商培训项目时,未仔细审查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模式。就像本案中的部分学员,没有确认公司是否真正具备开展电商教学的资质和能力,就盲目缴费,这存在很大风险。一旦公司被认定存在问题,学员的权益可能难以保障。其二,人们往往仅凭口头宣传就轻易相信项目,而不要求查看付款凭证、转账记录等客观证据。在本案中,公安机关笼统统计参与人数,很多人仅口头供述参与,但没有转账记录,这在后续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此时,陈栩东律师的出现为A带来了转机。陈律师执业于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500件案件,其中刑事辩护及控告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知识产权相关犯罪辩护与控告。他拥有法律硕士与软件工程硕士双硕士学位,还持有国家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资格,具备跨领域思维。曾在公安基层派出所及刑侦、法制等多部门工作长达十一年,有着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这些都使他在处理复杂刑事案件时,能以多维视角洞察案件本质。
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专业工作。他详细梳理“发展关系对象图”,逐人核对34名所谓“缴纳6,800元员工”的证据,最终证明实际缴费人员仅3人,未达到追诉标准。通过比对证据,证明“899元学员”获得真实电商教学服务,是消费者而非传销参与者。从分成模式论证组织层级未达三级,且行为性质系“团队计酬”而非诈骗型传销。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先后提交多份辩护意见及补充意见,申请取保候审,虽未获批,但为后续不起诉奠定了基础。
最终,某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认为公安机关认定A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A不起诉,A当日被释放。
陈栩东律师秉持优先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必要时精准诉讼保障权益的办案理念。他深知参与人数是传销犯罪入罪的核心门槛,必须逐人核实;要着力区分“团队计酬”与诈骗型传销;分层级返利是传销犯罪的关键特征;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至关重要;同时要关注“被害人”的实质利益。在本案中,他通过专业、细致的证据审查和法律论证,成功守护了无辜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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