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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新规助力明晰债权,周红翠律师巧破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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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91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周红翠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北福鑫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920231167594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503179615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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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张某诉赵某、陈某民间借贷案中,原告张某主张二被告归还160万元本金及利息,并对抵押房屋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则以原告是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无效、已过诉讼时效等抗辩。河北福鑫律师事务所的周红翠律师协助原告梳理借贷、抵押相关证据,明确诉讼请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借款本金780332.02元及相应利息,原告对抵押房屋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民间借贷案:新规助力明晰债权,周红翠律师巧破困局

2024年,北京市西城区的张某将朝阳区的赵某、陈某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归还160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并对抵押房屋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赵某、陈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780332.02元,并按年利率17%支付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17日的利息,若二被告未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就抵押房屋拍卖、变卖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此前,修改前的相关规定在认定职业放贷人诉讼时效以及抵押期限等方面不够明确,导致在类似案件中,债权人的权益可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被告正是依据这些模糊点,辩称原告系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无效,原告诉请已过诉讼时效,且已还清本金,抵押期限也已届满。

案件陷入困境时,张某委托了河北福鑫律师事务所的周红翠律师。周红翠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借贷、抵押相关证据,收集了转账记录、借条抵押登记等材料,明确了诉讼请求。随着民法典的施行,新规对民间借贷的规定更加完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需有充分证据,对于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有了更严格的标准;在诉讼时效方面,更加注重实际还款行为对时效的影响;对于抵押期限,明确抵押期限实为债务履行期,不影响抵押权存续

对比修改前后的规定,若按照之前不够明确的规定,被告关于职业放贷人、诉讼时效和抵押期限的抗辩可能会被支持,张某的债权可能无法得到保障。但依据民法典,周红翠律师在庭审中有力反驳了被告的抗辩。法院经过质证和核查,认定被告主张原告系职业放贷人无充分证据,案涉借款合同合法有效,确认二被告原始本金152万元。经核算,二被告尚欠本金780332.02元及相应利息,且诉讼时效未届满,抵押登记合法有效。

此案最终以张某的胜诉告终,体现了民法典在保障债权人权益方面的进步,也彰显了周红翠律师在案件中的关键作用。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帮助张某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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