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问题屡见不鲜,当事人常常陷入证据缺失、法律关系复杂的困境。此时,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杨友良律师,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便是这样一位能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法律专家。
杨友良律师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还是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使他兼具严谨的法律逻辑和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为民商事争议解决奠定了深厚的理论根基。自2019年执业至今,他已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年均办案量超200件,其中合同类案件就达700余件,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类案件中占比约70%,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某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公司与被告一公司签订两份《设备购销合同》,供货完成后被告一公司未按约定付款。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虽与被告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微信确认了供货结算金额,但证据固定成为难题。杨友良律师精准锁定微信聊天记录中的结算确认内容,成功固定关键证据。同时,依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有力论证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推动法院判决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为客户全额追回货款216182元及违约金43236.4元,实现债权全面清偿。
另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中,某电子公司在与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判决后未履行付款义务,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某公司认为某电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但未申请破产,要求股东承担相应清偿责任。被告则以股东出资不应加速到期等理由进行抗辩。杨友良律师精准运用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以执行终本裁定为核心证据,论证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成功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甲、金X在未履行出资义务范围内对某电子公司所欠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为客户实现了债权。
杨友良律师始终恪守“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信条,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以严谨的职业态度和扎实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突出的沟通协调能力,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不断深耕,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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