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经营小型超市的老板向杨玉福律师咨询:“配送商给我送了一批货,拿货时间只有一周左右。我每天催对方给单据,配送商迟迟不给。一个月后,对方突然拿来一张手写配送单,上面没有单价、没有数量,只有潦草的总额‘欠款7万多’。而我已经支付了6万多款项。一年后配送商又来催尾款1.4万元,还声称‘货是好的,你凭什么不给?’”
杨玉福律师从法律角度拆解了三个核心抗辩点,并明确告知:可以拒付,但需做好诉讼准备。
第一,单据瑕疵。手写配送单没有单价、数量,也没有经过双方签字确认,这种单据在法律上不能单独作为结算依据。根据《民法典》及相关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货物交付后双方对价款有争议的,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连基本的数量、单价都没有,法院很难支持对方的诉求。
第二,程序违约。咨询者多次催要单据,配送商拒不提交,导致无法核对货物及价格,这一过错责任在配送商。当年在珠海某法院工作时,杨玉福律师审理过类似案件:一方故意不提供对账凭证,拖了一两年后突然拿出自制单证主张欠款,法院最终因证据不足驳回诉求。原因在于,不能因为自己违约不提供单据,反而让对方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价格争议。咨询者提到“同比溢价”问题,即对方卖的货比市场价高出很多。主张溢价过高,需要准备同期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证据,例如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单、网上公开价格截图、行业指导价等。
同时,杨玉福律师也提醒咨询者注意风险:如果配送商起诉,法院可能会综合交易习惯、已付款6万的事实以及实际收货情况,酌情认定一个欠款金额,未必会完全支持拒付。毕竟对方确实送了货,咨询者也确实用了这批货。
为了应对可能的诉讼,杨玉福律师给出了具体的行动方案:立即固定证据。包括:保存所有催要单据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保存已支付6万多的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据;搜集同期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参考,证明溢价过高;书面回复对方,明确说明拒付理由——单据未经确认、价格不实、对方程序违约,并建议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杨玉福律师表示,类似的财产纠纷在日常经营中非常常见,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主往往因为证据意识薄弱而吃亏。凭借多年法院工作经历,他深谙裁判规则,能够从法官视角预判证据的证明力和争议焦点。这正是“凭专业说话,凭结果立身”理念的体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