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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欠款纠纷,律师举证助力原告获93500元装修款及利息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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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14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120171034740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952956195
代表案例:6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张琪律师,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 张琪律师现为丹阳市新鹏鞋材有限公司、镇江及丹阳福特4S店、镇江/林/肯4S店、江苏华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丹阳市车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张琪律师擅长的业务为刑事犯罪辩护、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纠纷。执业至今,张琪律师处理了上千件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其中代理的刘某涉嫌拍卖品诈骗罪经辩护变更为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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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琪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于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有十余年执业经验,累计办案超1000件。此次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某装饰工程经营部完工后被告欠款,张琪作为原告代理人,通过举证助力原告维权。该案例体现了张琪在民事案件代理中的专业能力。
装饰工程欠款纠纷,律师举证助力原告获93500元装修款及利息判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25年由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为某装饰工程经营部,经营者是贡XX,委托张琪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为某装饰工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薛XX。某装饰工程公司将三个火锅店装修工程转包给原告,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总价204000元。原告依约完工并交付使用,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93500元未付。原告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款项及利息,薛XX承担连带责任

在办案过程中,张琪律师的专业优势得以充分体现。2025年3月法院立案受理此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代理人张琪到庭,两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张琪在庭审中举证了施工合同、微信聊天记录、公司登记信息等证据,以此证实工程承包、完工交付以及欠款的事实。法院结合这些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张琪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案件关键,通过合理组织证据,为原告争取权益。他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累计办理案件达1000多件,对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处理有着深入的理解和实践经验,这使得他能够在中迅速找到有力的证据支撑原告的诉求。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某装饰工程公司需在十日内给付原告装修款93500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LPR计算至付清日);薛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089元由两被告负担。判决理由是案涉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施工义务并交付使用,有权主张工程款;公司系薛XX独资设立,其未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应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原告来说,这一判决实现了其最初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利息的诉求,成功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张琪律师通过专业的代理,为原告解决了实际问题,也再次展现了其在民事案件代理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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