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委托
张玥律师在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接待了前来寻求帮助的王。王带来了案件相关材料,包括工资表汇总表等。他讲述了自己在20年3月至10月期间,被蒋雇佣到渝区两组团A分区A地块项目干活,工程结束后却被欠劳务费8842元未支付的情况。王认为三被告均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希望张玥律师能帮他讨回工资。
分析与策略制定
张玥律师仔细查看了王提供的材料,并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她研究了各方提交的证据,包括土木公司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四川建司提交的建筑施工劳务承包协议以及蒋提交的结清承诺书等。张玥律师认为,四川建司将项目分包给无资质个人蒋导致拖欠工资,应承担清偿责任;土木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先承担清偿责任,之后可依法追偿。基于此分析,张玥律师为原告制定了明确的诉讼策略,主张被告支付未支付的劳动报酬及资金占用损失,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交锋
在庭审过程中,各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土木公司主张并非清偿义务主体,并有权从四川建司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四川建司辩称与原告不存在直接劳务关系,且原告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无依据;蒋承认劳务工资应由四川建司支付。张玥律师则依据事实和法律,有条理地进行反驳。她在庭审记录上写下“专业温情,精益求精”,以此激励自己在案件中做到最好,既要专业地维护当事人权益,又要带着温情去处理纠纷。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玥律师的部分观点。判决蒋与四川建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王劳务工资8842元;蒋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王资金占用损失(从20年1月12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土木公司对蒋、四川建司的支付义务向王承担先行清偿责任;驳回王关于资金占用损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元由蒋负担。
张玥律师在案件结案后,在自己的工作记录本上再次写下“专业温情,精益求精”。她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只有以专业的能力和温情的态度,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实现公平正义。在执业过程中,张玥律师一直秉持着这样的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行业与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