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X月XX日,在广东省珠海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正在审理。当法官询问被告提前解约及装修问题时,被告坚称自己无主观过错,且装修是增益行为。坐在原告席的郑捷峰律师神情镇定,有条不紊地开始举证。
这起案件中,原告王XX与被告周某某签订了一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月租金8500元。被告提前解约,还擅自拆除房屋墙面、地砖等装修设施,搬走床架床垫。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及占用费、水电费、管理费、律师费等。被告则辩称已超额支付租金,装修及更换家具为增益行为,提前解约无主观过错。
郑捷峰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4202210523770,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他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
接案后,郑捷峰依据租赁合同约定,仔细收集证据。他收集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中可以清晰看出被告提前解约的意图;还拍摄了房屋现状照片,直观地展示了被告擅自拆除装修设施的情况。通过这些证据,郑捷峰明确指出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装修、提前解约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租金占用费、律师费等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胜诉,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及占用费、水电费、管理费、律师费等的诉求。
处理完这起案件后,郑捷峰在处理其他类似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也会先详细审查合同约定,然后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证据。在一次新的案件中,他同样依据合同和收集到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快速为委托人理清了案件思路,让委托人对案件的走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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