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时,原告A乘坐非机动车,因被告A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与被告B驾驶的小型客车碰撞,导致原告A身体受伤、车辆受损。经认定,被告A承担主要责任,被告B承担次要责任,原告A无责任。原告A住院治疗产生大额医疗费用,部分被告垫付,其余自付。伤情鉴定产生费用,与各方协商赔偿无果,陷入维权困境,这使得原告A不仅要承受身体伤痛,还要面临经济压力。此时,陕西西安杨稳定律师,执业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已执业4年,接受了原告A的委托。
杨稳定律师凭借在民商事法律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开始全面梳理事故经过、诊疗资料、保险合同、鉴定意见等全部证据材料。她曾作为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熟悉各类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此案中,她快速厘清了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两家保险公司、车辆租赁公司等多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了交强险优先赔付、商业三者险按责赔付、侵权人承担剩余责任的赔偿路径,避免了原告A因主体混乱陷入索赔困境。
庭审中,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就保险赔付限额、责任比例、费用标准提出抗辩,被告A与被告B也就责任分担存在争议。杨稳定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针对各被告及保险公司的抗辩意见,逐一进行法律与事实层面的反驳。她精准划分主次责任对应的赔偿比例,同时,作为高级企业合规师,她深知如何运用规则维护当事人权益,熟练掌握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赔付顺位、限额划分、责任比例适用规则,最大限度激活保险保障功能。
在核定损失方面,杨稳定律师以住院病历、医嘱、鉴定意见、护工协议、支付凭证为依据,逐项固定损失依据,严格按照法定标准主张赔偿。她全程协助原告A收集整理医疗费票据、住院病案、诊断证明、鉴定报告、误工护理证明、交通费票据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使每一项赔偿主张均有事实与法律支撑。
最终,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认定某保险公司甲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某保险公司乙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照次要责任比例承担赔付责任,被告A按照主要责任比例承担剩余赔偿责任。判决各保险公司及侵权人向原告A支付相应赔偿款,足额覆盖原告A全部合理损失,案件取得全面胜诉。杨稳定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是业内兼具专业素养与人文温度的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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