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晖,自2002年就踏入了法律执业的道路,执业证号是14419200711710382,在广东东莞的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工作。他教育背景扎实,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领域相关案件就成功办理了数百件,像强奸案、故意伤害案等他都很有经验,同时在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民事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
被告人A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而且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公诉机关以这两罪对被告人A提起公诉,还建议数罪并罚。当被告人A及其家属接到起诉书时,那心情就像坠入了无底深渊,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他们不知道未来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李晖律师在被告人A被拘留不久就介入了这个案子。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也就是拘留至批捕的37天里,李晖律师没有干等着卷宗到检察院,而是第一时间去会见被告人A。他会见了好几次,首次会见时,不仅详细了解了案情,还向被告人A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他有核对笔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诉讼权利,防止他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做出对自己不利的糊涂供述。同时,李晖律师还在不违规的前提下,给被告人A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他极度焦虑的情绪。
在阅卷时,李晖律师特别细心,制作了“证据比对表”。他把被告人A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又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结果发现了前后矛盾、逻辑不通的地方,这些就成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要是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李晖律师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这既削弱了控方证据体系,也是对侦查行为的一种监督。
到了庭审阶段,李晖律师的发问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A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他重点提出强奸罪成立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主观恶性较小、认罪认罚、初犯、悔罪态度好等核心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晖律师的关键辩护意见,认定强奸罪中止、自首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A原本以为可能会面临很重的刑罚,没想到能实现严重刑事犯罪的大幅度从轻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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