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镇江市,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原告李XX是一位组织班组提供劳务的人员,被告是某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这起案件历经一审和二审的法律程序。案件的起因是,该建筑装饰公司承包室内精装修工程后,第三人毛XX承接部分楼栋工程,并将石材安装劳务发包给李XX。李XX组织班组辛勤工作,经结算,扣除已发工资后,仍有51万元劳务款未支付,而李XX已垫付全部剩余工资。无奈之下,李XX诉至法院,要求该建筑装饰公司支付款项及利息。
一审法院立案受理后,经过依法审理,支持了李XX的诉求。然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以原告非农民工、自身非总承包单位等理由,上诉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时,李XX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为其代理二审案件。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一位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
二审法院于2024年6月立案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张琪律师积极准备,多次查阅一审卷宗,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制定了详细的辩论策略。在庭审过程中,张琪律师与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薛X、郭X展开了激烈的举证辩论。尽管第三人毛XX未作陈述,且二审未提交新证据,但张琪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张琪律师指出,被告系案涉工程承包人,却未能举证证明自身为分包单位;原告班组实际上为农民工,且被告已盖章确认欠付工资数额。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总承包单位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先行清偿,原告垫付工资后有权主张相应款项。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这一判决结果充分证明了张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努力。客户对张琪律师的评价极高,称赞他专业又负责。张琪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不仅为客户挽回了经济损失,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他作为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一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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