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法庭上,气氛异常紧张。被告人孙X因故意杀人、强奸案一审被判处死刑,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其辩护人也提出诸多从轻处罚的意见。而此时,作为被害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的刘学勤律师,正准备在法庭上为未成年被害人争取应有的法律公正。
刘学勤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0年开始执业,现为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他执业以来处理过几百件婚姻家事、工伤人损、合同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曾为杭州市婚调委员会成员,还荣获过“业务新秀奖”,具备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
在孙X案中,孙X辩称系酒后作案、被害人有一定责任、并非故意杀人,其辩护人提出本案系过失杀人、强奸罪量刑过重、被告人系初犯偶犯等意见。刘学勤深入研究案件证据,指出醉酒不能成为减轻罪责的理由,孙X在侦查阶段的供认与尸检报告相符,足以证明其杀人的直接故意;孙X所称被害人挑逗的辩解无证据支持;孙X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不仅为未成年被害人讨回了公道,也彰显了法律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而在徐X与某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吕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又是另一番紧张的局面。徐X承接工程后,吕X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讨,吕X与装饰公司相互推诿。刘学勤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涉工程发包、转包、分包的全流程事实,锁定装饰公司违法转包的核心违法点,确定了主张吕X承担直接付款责任、装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思路。
在一审审理过程中,他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时向法院申请追加吕X为被告、相关主体为第三人,确保案件诉讼主体适格。同时,他全面收集、整理案涉《劳务施工班组协议书》、工程款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第三人情况说明等证据,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链。庭审中,装饰公司提出抗辩,主张其并非案涉协议当事人,且已与吕X约定案涉工程后续责任由吕X自行承担,不应承担付款义务。刘学勤紧扣《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精准指出装饰公司违法转包的法律后果、内部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的法律原则。一审法院作出支持徐X诉讼请求的判决后,吕X不服上诉,刘学勤继续代理徐X参与二审诉讼,针对吕X的上诉理由进行针对性答辩,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吕X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刘学勤始终秉持“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对于每一件案件都亲力亲为。他心怀敬畏,独立判断,不承诺结果,充分告知客户风险并管理好客户的预期。他建立标准化办案流程,注重细节,防止低级错误。无论是在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刑事案件中,还是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他都以专业的态度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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