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2025年2月,原告到海南旅游,觉得海南环境好适合居住,考虑到养老和孩子上学,就想在海南买套房子。原告通过快手APP找了海南的房产中介,在中介带领下看了海南多地的在售房产。
原告在海口、陵水等市县询问时,销售人员都说买房不能落户。但到被告处看房时,被告销售人员展示“可落户可读书”的广告,还称买房就能落户海南、孩子能上北师大万宁实验学校。
原告信以为真,在2025年分几次向被告支付了45万元(总房款90万元),并于2025年与被告签订《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合同时,被告销售人员没详细解释条款,就让原告赶紧签字。签完合同原告才发现,合同里有很多损害自己权益的霸王条款。而且,被告宣传房屋面积七十多平,实际登记面积只有35.73平,还把公共部分面积算进了原告房屋面积。后来原告了解到,买被告的房子根本不能落户,孩子也不能上北师大万宁实验学校。
2025年,万宁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xx号之一,案外人在2024年就把本案涉房屋在内的多套房屋查封了,期限三年。这时候原告慌了,觉得自己这钱可能打水漂了,未来的养老和孩子上学计划也全乱了。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找到朱晨阳律师时,整个人特别焦虑,担心钱要不回来,房子也没着落。朱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前后查阅了几十份相关文件,包括合同、宣传资料、房屋登记信息等。还多次和原告沟通,了解详细情况。
朱律师从多个角度分析案件。他发现被告虚假宣传,用欺诈手段让原告签了合同,原告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条款,被告把公共部分面积卖给原告,属于违法违约;再根据《民法典》,房屋被查封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有权解除合同。
突出关键策略点
朱律师抓住被告虚假宣传、违法违约以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几个关键点。他认为被告的虚假宣传让原告产生错误认识,签订了合同,这违背了原告的真实意愿。而且被告把公共部分面积算进房屋面积,违反了合同约定。房屋被查封则直接导致被告无法履行交付房屋和办理变更登记的义务。这些分析切中了案件的要害。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朱晨阳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房产纠纷案件占了一定比例。在处理这类因虚假宣传引发的房产纠纷上,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写采纳情况
朱律师把自己的分析和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交给法院。虽然没有明确说法院是否全部采纳,但从最终结果来看,对方同意退还房款,说明朱律师的意见起到了作用。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对方同意向原告退还45万元购房款,并且履行完毕。原告原本担心钱要不回来,房子也没了,现在不仅拿回了钱,也不用再为这个糟心的房子发愁了。这个案子能成功解决,关键在于朱律师抓住了被告虚假宣传、违法违约以及合同无法履行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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