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X县人民法院的法庭内,一场毒品犯罪案的庭审正在紧张进行。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X在2025年1月至3月多次贩卖冰毒约7克,非法获利20900元,且张X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此时,坐在辩护席上的王敏利律师表情严肃,准备为张X进行辩护。
张X有着复杂的犯罪前科,2006年因犯绑架罪、抢劫罪被判刑,2016年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获刑,2017年、2019年又因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2021年还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此次涉嫌贩卖毒品罪,情况不容乐观。王敏利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18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
接受委托后,王敏利第一时间会见张X,详细了解案情。通过阅卷,发现张X对现场查获的0.9376克冰毒性质有异议,认为是用于自己吸食,不应计入贩卖数量。在审查起诉阶段,张X因部分事实争议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王敏利积极引导张X,使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王敏利向法庭提出,张X虽未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具结书,但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应从宽处理。对于现场查获毒品定性,王敏利援引《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主张部分毒品不应计入贩卖数量,虽未被法庭采纳,但为张X争取了量刑空间。
XX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X构成贩卖毒品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到案后如实供述且当庭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罚。最终判决张X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0900元上缴国库。
此后,王敏利在办理另一起盗窃案时,同样注重引导当事人认罪认罚。在会见嫌疑人过程中,耐心讲解法律后果,最终嫌疑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为自己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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