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各类案件层出不穷,而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的迟延蕾律师,在不同类型案件中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成功调解追款
XX公司承建了二被告共同开发的“XXXX职业大学XX(XX)校区”项目中的1号实训楼与2号宿舍楼工程,工程2021年就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但二被告却迟迟不支付剩余巨额工程款。XX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委托迟延蕾律师团队提起诉讼。
迟延蕾律师有着丰富的实务积淀,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凭借这些经验,团队接受委托后,马上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迟延蕾律师早年间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从事商务谈判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商务谈判经验,这使得他能迅速固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精确核算了欠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数额。
鉴于案件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但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有着法学专业背景的迟延蕾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有效施加了履约压力。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在法院主持下,律师立足于委托人尽快回笼资金的核心诉求,与被告进行多轮谈判。一方面坚决主张工程款债权及法定的优先受偿权利,另一方面在付款期限、部分利息等方面展现了合理的灵活性,最终引导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并将违约责任、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等保障条款明确写入调解协议。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告成功追回2800余万元工程款并确立优先受偿权保障。
无效合同工程价款结算:二审精准认定
梁X、杨X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其通过黄X公司项目部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梁X、杨X主张按市场价和定额标准结算工程款,黄X公司则辩称应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
迟延蕾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他和团队律师在二审中,围绕结算标准、已付款金额、质保金扣除、管理费、各项补偿费用的支付及诉讼时效等焦点展开激烈辩论。迟延蕾律师凭着在建设工程领域积累的经验,主张应严格参照合同约定,且已超付。法院对已付款项逐一核实,并对质保金是否应扣留进行了重点审查。最终,云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采纳鉴定方案二,认定工程造价为25,816,660.55元,在核实已付款后,认定尚欠工程款为1,003,630.26元,并因质保期已过,改判质保金不应扣留,相应调整了利息起算时间。
刑事辩护:围绕关键要点有效辩护
被告人刘X、刘、叶为获取非法利益,于2024年5月共谋为上游犯罪转移资金。三人分工明确,转移涉诈资金共计人民币124,450元。被告人叶的辩护人为迟延蕾律师及李X律师。
迟延蕾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50件,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在这起案件中,辩护工作主要围绕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及量刑情节展开。迟延蕾律师提出,部分款项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定刘、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刘具有自首情节,叶具有坦白情节,且二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部分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法院判处叶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从这三起案件可以看出,迟延蕾律师凭借其多元化的背景、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制定出合理的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充分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办案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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