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定性辩护
张越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以诈骗罪案为例,在该案件中,检方以诈骗罪对当事人进行指控。张越律师深入挖掘案件细节,发现当事人存在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的情节,这一情节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同时,部分款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这与诈骗罪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构成要件不符。张越律师依据这些事实,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自首情节认定等策略,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进行辩护。他向司法机关阐明,自首情节应得到认定,部分款项的借贷关系不构成诈骗行为。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罪轻处罚,体现了其在罪名定性方面的专业逻辑,即准确把握罪名构成要件,通过程序和实体的双重审查,找出案件定性的漏洞。
认罪认罚框架下的量刑博弈
在婚姻家事领域的非法拘禁罪案中,涉及到认罪认罚框架下的量刑协商。当事人在认罪认罚后,张越律师并没有简单接受原有的量刑建议。他充分考量当事人承担抚养子女家庭重担的现实困境,这是一个重要的量刑情节。张越律师向检察机关同时提出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与情理事由,指出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应在量刑中予以考虑。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中,他运用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说明基于当事人的家庭责任,量刑应该从轻。最终,法院判处缓刑,实现了在认罪认罚框架下的量刑博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结果。
企业合规助力罪名化解
张越律师在企业合规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某建筑企业串通投标罪案中,企业面临刑事指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张越律师协助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建立内控体系。他深入分析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通过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展示企业的整改决心和成果。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企业恢复正常经营。这体现了张越律师在处理企业犯罪案件时,通过合规整改来化解罪名,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张越律师在刑事实务中,无论是罪名定性还是量刑协商,都展现出了严谨的专业逻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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